农业保险承保工作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农业保险已进入承保工作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作用及去年的实际成效,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投保,提高参保率。要求水稻的参保率达到90%以上,蔬菜大棚、鸡的参保率达到60%以上。

(二)调查并全面掌握农户投保意向和水稻、蔬菜大棚、鸡三险种的规模情况,填报水稻、蔬菜大棚、鸡三险种的投保调查表

(三)镇村二级要负责组织农户、协助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做好各项承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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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损理赔办法。出险后根据气象指数,试行分区分等的区域定损法进行理赔。

(五)蔬菜大棚的投保与年初的雨雪冻灾害受损财政补贴挂钩,不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不能享有政府补贴

三、明确时间要求。请各镇乡(街道)将调查汇总表(附件1)于6月10日前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局体制改革科),其它调查表(附件2至6)集中在各镇乡(街道)保管,作为承保工作的基础资料。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将于6月16日至6月18日分片开展承保工作,签单在6月1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