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xxxx〕xx号)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xxxx〕xx号)精神,结合《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考评制度》(xx城管委发〔xxxx〕x号)和《城乡综合管理考评标准》(xx城管委发〔xxxx〕x号),采取“日常巡查、属地自查、对调互查、专项检查、追踪督查”并用的方式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考评工作。
一、考评方式
(一)日常巡查
x.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区综合执法局直属大队每日开展x次巡查,发现问题直接扣分,并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按照《x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城管委发〔xxxx〕x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建立问题巡查对比工作机制,每日将镇街巡查员与城管信息巡查员巡查问题数量进行比对、核减,若城管信息巡查发现问题多于镇街巡查的,则按核减后数量、标准予以扣分。
x.每月初由区城管办随机抽选x项考评内容,作为区综合执法局直属大队当月的“巡查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形成巡查报告报区城管办,全区进行通报。
(二)属地自查
建立镇街巡查日工作机制,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城管大队带班队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巡查日时间报区城管办。原则上党政主要领导每周不少于x次、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x次、城管大队带班队长每日不少于x次,并整理巡查日记报区城管办,如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开展巡查的,需在x日内向区城管办做书面情况说明。
(三)对调互查
每月由区城管办牵头,随机抽调各镇街x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区综合执法局直属大队x—xx名执法队员,对其他镇街城乡综合管理与执法情况进行互查。负责巡查的镇街在被巡查镇街发现xx个或xx个以上问题的,巡查镇街双倍加分,被巡查镇街限时整改,不扣分;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双倍扣分。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五)各成员单位工作信息或动态在《xx城管》刊登的,每篇当月加x分。
(六)如当月常规考评事项累计扣除超过xx分(含xx分),当月加分事项减半加分;累计扣除超过xx分(含xx分),当月加分事项不予加分(拆违加分除外)。
三、本细则自xxxx年x月xx日起执行,由区城管委负责解释。xxxx年x月x日印发的《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xx城管委发〔xxxx〕x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