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归口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会议纪律

为严明会议记录,维持会场秩序,保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将会议纪律及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小组会所有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做好会前定向,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各小组主持人清点、通报人数,各小组统一依次排座

2、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人员,应提前向当期主持人和董事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视为请假。

3、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统一着的队服,佩戴标志,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

4、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聆听,积极投入,不得交头接耳,私开小会,坐姿要端正,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手机关机或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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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见附表)

第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