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2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型城管理念,致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不断优化城市配套设施,美化城市生态环境,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为奋起二次创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提供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实施市容秩序整治
一是对违法占用公共场地经营开展治理。规范全城临街门店商户经营秩序,全年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各类违章行为300余次。加大流动摊贩治理力度,取缔城区主次干道流动摊贩30余个,规范占用人行道、占用公共场地行为1200余起。制作“禁止晾晒”警示牌20余个,警示锥60余个,对违法占用人行道、行车道晾晒谷物、核桃等行为进行治理。二是开展乱搭乱挂和户外广告整治。组织执法力量对城区商店乱搭乱挂伸缩雨阳棚的行为进行集中拆除,共拆除雨阳棚130余处。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全年批准设置户外墙体广告9处,拆除5处占用人行道路设置的广告牌,清理各类违规宣传条幅512条、破损墙体广告牌42处。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力度,规范各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经营者及出店经营门店商户违法经营行为100余起,确保了“两考”期间,考点外市容秩序良好。四是加强餐饮油烟管理和噪声治理。与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油烟宣传和治理工作,督促城区17个机关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加强对餐饮店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噪音投诉受理及管理力度,今年来共处理市长热线噪音类投诉40余件,处理市民来访投诉20件,暂扣发出噪音的喇叭、音箱近30台。五是开展禁炮限炮工作。对《*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于4月29日起正式实施。今年来共劝导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50余次,张贴“谢绝放炮”警示标志200张,制止商铺开业燃放烟花爆竹10余起,特别是在中元节期间,会同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4天的禁炮禁烧整治行动。六是规范苗木、杨梅等临时市场。在二凉亭社保局前空地设置苗木临时销售点,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在城区高速公路口空地和飞山北路设置杨梅临时销售点,清理整治场地内乱停乱放、乱堆乱挂等行为,每天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值守,保障交通安全。
(二)有效开展环境卫生保洁
一是强化日常保洁。继续实行16小时巡回清扫保洁制,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5次以上,人行道和护栏10天清洗1次,避免扬尘污染。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年共清运并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40784吨,收集处置餐厨垃圾2460吨,渗滤液达标排放36220吨,生活垃圾垃圾收运率达98%,无害化处理率100%。二是加快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2022年投入资金204万元在新厂集镇,平茶集镇,三秋集镇,文溪集镇,寨牙集镇,藕团集镇新建了垃圾中转站和采购了5套移动式垃圾压缩机。截至目前县域内所有乡镇集镇和太阳坪乡贯堡渡村、土溪八龙村、甘棠大桥村三个中心村垃圾中转站全部建成并已投入运行。三是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对新增的6000余平米填埋区用hdpe膜进行覆盖,最大程度做好雨污分流,新增4个渗滤液监测井定时监测坝内水位高度,加大渗滤液的抽排处理能力,继续聘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大坝水平位移和沉降情况进行监测,完成了垃圾场二级倾倒平台道路硬化和垃圾场沼气燃烧火炬的安装并投入运行。四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订印发了《2022年*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两次垃圾分类宣传,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2000余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投入110余万元在飞山示范社区投放安装了200个分类垃圾桶,20个四分类垃圾箱,60个太阳能四分类果皮箱;购置了9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
(三)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打击违章建筑。按照县委县政府打击“两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决心不动摇的工作要求,继续保持打击“两违”高压态势,全年处理存量违法建筑170户,叫停抢建“两违”建筑18处,拆除乱搭乱建10处,完成罚款和没收违法收入共计4500余万元。二是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执法管理。根据省公安厅对车辆违停工作执法改革要求,采取新的模式进行人行道违停车辆抄牌,全年合计抄牌2100余台次。加大对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摆行为的宣传引导力度,规范乱停乱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为1700余台次。三是加强渣土运输监督管理。每日对各工地出入口、主干道渣土污染情况开展排查工作,全年共现场规范工地门口车辆未覆盖、沿途撒漏、车轮带泥上路等行为50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查处车辆在道路上运输水泥、灰浆时造成遗撒、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行为5起,立案1起。四是从严管理燃气行业。制定《*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3家燃气公司、配送站、乡镇燃气网点进行安全大排查,全年开展燃气市场安全检查1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50余处,已全部整改完成。积极推进商业用户浓度报警器安装,其中管道气用户132户,已安装121户,安装率91.66%,瓶装气用户451户,已安装445户,安装率98.67%。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决取消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到气站、供应网点自提气,完成1.7公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推动燃气安全“三员”制度落地落实。
(四)积极维护市政基础设施
一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力度。完成了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完成人行道板维修及花坛改造项目。处理护栏被撞事故31起,更换损坏护栏310米、立柱29个、防撞桶106个,整改沿河路石护栏隐患13处,维修道路下陷坑16处,更换、维修井盖共30个,安装、维修损坏麻石球147个,安装u型管9个,维修损坏路挡10处。二是加强路灯和景观亮化管理工作。继续推行路灯“夜巡日修”制度,不断加大巡查力度,要求路灯一般故障从发现时起24小时之内修复到位,全年共计维修路灯1300余盏。严格执行城区路灯及景观亮化节能亮灯方案,在不影响市民安全出行的前提下节约用电。三是加大城区绿化养护。制定完善《*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全年城区主要绿化指标稳中有升,截止10月我县建成区范围内绿地总面积343.73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1.7万㎡,建成区绿地率38.19%,绿化覆盖率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89平方米。
(五)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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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严格规范城管综合执法。全面推行“721工作法”,严格按照《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开展“两违建筑”、占道经营、破坏市政设施、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渣土车带泥上路、燃气违规储存经营等情况的执法处置,坚决打击城市管理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有效震慑。
(三)着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针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新形势下执法管理的需要,按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要求配齐配强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机制,每年至少开展2次市容环境、打非治违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对外业务交流和军事化训练等活动,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队伍的主动履职作用,实现能力、素质双提升。
(四)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优秀事迹,积极向上级媒体、部门宣传报道城管执法工作。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市民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耐心做好群众的政策告知、法律宣传工作,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