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既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也对规范卷烟流通渠道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相关烟草法律法规是明令禁止的。笔者根据长期在专卖管理一线的经验,谈谈应对此类现象的一些做法:
一、要持续提高市场货源满足度,通过把握市场真实需求,最大程度提高零售客户的货源满足率;
二、要不断完善合理定量制度,使零售户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市场满足率得到相应的提高,促进客户赢利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要加强对零售户政策的宣传。在日常走访中要经常提醒零售客户乱渠道销售卷烟是一种违规行为,如果被专卖查处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取消许可证。乱渠道卷烟是没有经过烟草质监部门检验,很有可能是假冒的,一定程度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最终损害的则是零售户自己的利益。
四、要建议零售户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消费者是卷烟流向的最终端,有些零售户受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影响,加入乱渠道进货行列,而让零售户对消费者进行正确的引导,不仅能降低乱渠道进货概率,同时也可以提高零售户的诚信度。
五、要在目前以服务为主要经营理念的市场氛围中,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良服务来提高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深入推行明码标价、专卖标准化管理、零售户客户经营守法承诺书等一系列贴近零售户的举措,使零售户更加珍惜零售许可证,从思想上杜绝乱渠道进货行为。
六、要专销结合。业务一线人员在切实服务好零售客户的同时,加大与专卖一线人员的合作,资源共享,共同管理和净化市场,对守法经营的要加以保护、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打击,合力营造一个良好的销售环境。通过上述几方面的努力,应该可以取得一定的效果,使市场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
第二篇:对在烟草专卖管理中如何经营案件的思考对在烟草专卖管理中如何经营案件的思考
“精心经营案件线索”是国家局和公安部2003年1月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次部(局)级联席会议纪要中提出的要求。经过3年多来的贯彻与实践,已经显现出突出的成效,特别在“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使各级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案件的经营工作日趋重视与青睐。烟草执法注入公安部门协作的活力机制,进而从一些表面上看似小案而可能引出大案的线索进行缜密侦查,使之“拔出萝卜现出坑”,这对于提高办案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提高对违法分子的追刑力度,给予违法分子以毁灭性的打击是很重要的,也是很有效的。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如何经营案件进行探讨。
一、要消除经营案件中存在的误区
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国家局提出要坚持把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的工作中,对如何更好的发挥经营案件在打假破网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用“与时俱进”的思想进行认真的探索和总结,消除存在的一些误区。
误区之一,概念上的模糊认识。对在烟草专卖管理中提出的经营案件,我们有些同志对这一概念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因此对这一概念还不太理解。所谓经营案件,就是对有关案件侦破如何进行周密和慎重筹划的组织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为有些案件在表面上所迷惑,按照不同案件的情况,张弛有度,不能收网的还要等待时机,该放线的还要在绝对控制下“欲擒故纵”,对有些案件在还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的加以取证,按计划、分步骤、有组织的进行实施,最终使胆敢以身试法的违法分子一个不漏的予以绳之以法,达到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误区之二,实践中的偏面认识。我们有些同志偏面的认为,我们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又不是政法部门,不存在经营案件的问题。有些同志讲,案件就是案件,也不是市场,怎么还经营呢。没有经营案件的意识,导致了有些案件大案小办,甚至对一些大案要案被有些表面现象所迷惑而错失良机;导致了对有些案件侦查的草率性,不慎重,造成了对有些违法案件打草惊蛇,打了小头,跑了大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误区之三,作风中的飘浮认识。主要表现在有些同志把在烟草专卖管理中经营案件看成为非常复杂,大有“深不可测”之感,不知从何处下手,以致于在具体操作上变得束手无策。有些同志,既不是在烟草专卖管理中对经营案件不懂,又不是不会操作,而是怕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怕担责任,怕担风险,怕吃辛苦,作风飘浮,从主观上不想去经营案件。
二、在烟草专卖管理中提出要经营案件的现实背景
新形势下卷烟制假售假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公安部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卷烟打假总结表彰会上提出要坚持把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要求要继续坚持总结探索经营案件的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打假工作水平。
1、经营案件的提出是加大对制售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必然要求。
随着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卷烟行为的不断深入,一些违法分子虽然在被打击后,有的甚至在被重创后,仍然是人还在,心不死,在利益驱动下,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越来越隐蔽,呈现出新的特点,这就是制假售假趋于网络化。在这个制假售假网络的内部,一是分工趋于专业化,从制假的原辅材料组织,制假机械的安装,假烟成品的生产到销售有着严格和明确的分工;二是制假趋于规模化,其制假的技术手段较为先进,有现代化的机器设备,有懂管理、精配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假的规模较大,生产的速度较快;三是销售趋于网络化,以被查一赔十的承诺来诱或售假者,精心编织售假网络。有一套完整的营销方法,专人运输、专人接货、专人分销,在运输环节上利用高速公路对假烟进行巧妙的伪装,在送货上用食品箱、鞋袜箱等进行包装。
2、经营案件的提出是加大对违法分子抓捕追刑力度的客观需要。
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卷烟行动的实践证明,违法分子最怕的就是被抓捕追刑,他们宁可在经济上受损,甚至倾家荡产也不愿受刑罚。但是,受刑事的制裁有一定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他们也非常清楚这一点,因此,他们千方百计的转移罪证,毁灭罪证,分解罪证,逃避打击。所以,掌握违法分子违法的确凿证据,提高抓捕追刑率,同样需要对案件要很好的经营,使之达到量刑标准,以期予以刑事制裁,受到法律的严惩,达到治本之目的。
3、经营案件的提出,是成功破获卷烟违法大案要案的经验总结。
烟草专卖管理就是严厉打击卷烟违法活动与违法分子反打击的斗争过程。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针对违法分子作案手段的不断变化,违法行为的屡打不绝,开始从深层次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在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情况下,稳、准、狠的打击违法经营卷烟活动,从蛛丝马迹中挖出违法分子的藏身之处,对真正的制假售假后台老板、涉案主犯,给予应有打击;如何做到市场监管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露头就打与引蛇出洞相结合,管理中的战略与战术相结合,不断提高扩大战果的能力。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出了已被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打击措施,这就是在烟草专卖管理查处中对一些有重要线索的案件进行经营。淮安市烟草专卖局在省局组织的代号为“秋风行动”中,在成功破获“7·27”运输价值为20万元的假烟大案后,他们并没有就此结案,而是从每个细节中仔细分析,精心经营案件线索,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又成功的跨地区端掉了价值200多万元的假烟窝点,并当场收缴30万元的赃款和有关重要帐册等犯罪证据,给予违法分子以沉重的打击。这些案件在省局组织的多次行动中还很多。
三、着力提高在烟草专卖管理中经营案件的能力
进一步提高在烟草专卖管理中经营案件的能力,对于认真研究当前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的新规律、新特点,抓住卷烟打假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确保打击效果至关重要。
一是在经营案件中要有高度的全局观念。要树立整体“一盘棋”的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因此,对可以经营的案件一定要从全局出发,特别是需要协查的经营案件。要在全局的基础上对经营案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周密的部署。对可能影响到全局的经营案件,即使局部认为可以行动的,也要服从全局的统筹安排,防止“打草惊蛇”,功亏一篑。
二是在经营案件中要有创新的思维理念。国家局提出目前卷烟打假正处于“拼耐力、拼实力、拼智力”的“三拼”阶段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与卷烟制假售假分子“拼智力”,而“拼智力”的一个重要的前提不仅要更新思维观念,创新工作方法。而且要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思维分析新案件,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创新经营案件的新局面。
三是在经营案件中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在经营案件中要沉住气,耐下心,跟踪侦察,守株待兔等待最佳收网时机是非常重要。在福建饶平县摧毁的一个大型拼装机倒卖窝点,收缴已拼装好的烟机4台及大量烟机部件,现场抓获包括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7名,就是精心经营案件线索,经过7个月的侦查监控才破获的。
四是在经营案件中要克服畏难思想。不能因有的案件没有经营成功就伤失信心,就怀疑今后能否经营案件。“要从战争中学习战争”,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摸索,特别要向参与经营案件的公安干警学习,他们有着十分丰富的经营案件经验和侦查技术,有很强的洞察力。通过向他们学习,可以较快和更好的提高我们经营案件的能力。
四、在烟草专卖管理中经营案件的几点要素。
1、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有些经营案件需要一定的技侦手段,对有的大案要案还要发挥刑侦工作的作用。有些必要的侦察手段只能在法律赋予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因此,我们在做好有关线索收集的同时,要迅速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联合行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能对有的经营案件移交了事。
2、经营案件是一项对保密要求极强的工作。稍有疏忽,不仅事关成败,而且有生命之忧。毛泽东说过“保密工作,慎之又慎。”因此,我们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经营案件的开始,就要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要做到脑中有卫兵,嘴边有哨兵。特别对已掌握的嫌疑人、有关窝点、行动时间等,要尽量缩小知晓范围。除了因案情的经营需要,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换人,从信息上斩断违法分子的嗅觉。
3、要重视奖励机制获取信息的积极作用。经营案件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信息来源。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经营信息。没有大量的,可靠的、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要想经营好案件是不可能的。虽然信息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但是案件线索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通过一定的奖励政策通过举报获得的,其次才通过调查访问以及对有关当事嫌疑人的审讯中获得的线索。因此,最大限度的调动举报人的积极性,就要充分发挥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全省近年来打假所取得辉煌战果与成功经营案件是分不开的。而这些成功的经营案件都是以信息为龙头的,其中,通过发挥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第三篇:浅谈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具备的应对能力浅谈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具备的应对能力
2008-10-20
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的职责是依照及其对本地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就是对烟草市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但在日常管理特别是现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比较复杂、棘手的问题,如当事人不配合检查、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等,增加了现场执法难度,如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不仅执法受阻,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抗法行为。多年的工作经历使笔者认为处理这些问题,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为全面的应对能力,包括统筹、协调、控制、沟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些能力,才能够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局面,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树立良好的烟草执法的社会形象。
一、统筹安排能力。俗话说。不打无把握之战。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开展烟草市场检查之前,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根据辖区经营户的动态情况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检查内容和重点,实施检查的步骤及人员的分工。有群众和线人举报,第一信息人要尽量向举报人问清情况,如藏烟窝点的具体位置,运输车辆的号码、颜色等,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再行动。参与行动的专卖管理人员要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针对藏烟窝点、利用交通工具运输烟草制品等不同性质的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和检查受阻时的应急预案。
二、组织协调能力。在烟草市场检查和查处烟草案件时,时常须借助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例如在查处宾馆酒楼、娱乐场所的假冒卷烟销售行为时,由于场所的特殊性,烟草专卖执法的执行力、强制力方面显得不足,必须依靠公安部门的支持;在取缔无证经营户的过程中,工商部门的法律法规更具效力。因此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与参加行动的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同志的沟通与协商,在“借力、造势”上下功夫,争取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只有善于组织、协调,充分利用配管部门的优势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烟草市场的氛围,才能提高综合执法力度,解决烟草专卖执法在执行力和强制力等方面的不足。
三、应对控制能力。在烟草市场检查和查处烟草案件时,常常会遇到执法受阻的情况。这对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控制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首先要善于观察,找出关键人物和切入点,对症下药,掌握主动权。第二要注意控制参与执法人员的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针对当事人反感与急躁的心理,思维要缜密,语速要放慢,说话要讲究技巧,每一句话都要合法并掌握好分寸,切勿使用过激语言,激化矛盾,尽量控制现场。第三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考虑利弊关系和后果,不能头脑发热,武断行事,也不能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第四如果群众围观的情况较为严重,现场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主动寻求辖区政府或公安部门的帮助或者果断启动应急预案。
作为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一定要清楚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教育卷烟经营户自觉守法经营,规范烟草市场经营行为。对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中的经营户发生的违规经营行为,我们应当视情节以说服教育为主,在公平公正办案的基础上,可适当掌握处罚尺度,体现烟草行政执法的人性化,保持社会的稳定。
四、宣传沟通能力。有的基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只注重例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是积极主动采取正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经营户的沟通,教育经营户自觉守法经营,而是为了完成任务简单一查了事。由于行为相对人文化水平、烟草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同,对违法行为的认知程度不同,因而对处罚的接收程度也不尽相同,往往形成矛盾。因此一旦发现经营户有违法经营行为时,要明确告知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烟草法律法规,说明查处的依据,当事人接受处罚的程序及享有的权利。防止因当事人认识不清误解执法行为。对不听劝说、执迷不悟的当事人,明确告知阻碍执法的严重后果。认真做好解释及疏导工作,才能使被查处者心服口服。
第四篇:赢在中层第五讲中层管理者如何应对企业问题第五讲中层管理者如何应对企业问题
“所谓成功便是肩负更大的重任,去面对更棘手的问题”——邱吉尔
解决问题的思维原则
作为一名管理者,应如何对待企业成长当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问题都是经理人“造”出来的,昨天的决定形成今天的问题
每一个企业都会存在问题,这是作为企业管理者不可避免的问题,没有问题的企业也就没有发展的可能,联想、华为、海尔如此,索尼、三星、通用也是如此,都会存在问题。企业就是由一堆问题所组成的,重要的是如何看待问题。
1.企业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为制造问题
对许多企业而言,管理并不难,难在人情,总有人基于人情、面子,以及所谓的个人喜好而制造问题或纵容问题。
2.看不到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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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d、因人设岗,发挥他的特长,将猪八戒从降妖部调到妖精谈判部
如果你是唐僧,你将如何选择。
根据调查,选择d选项的最多,d这个答案乍看之下很符合因人施教的管理方法,但细究之下漏洞颇多。首先,人力资源管理不可以因人设岗,因人设岗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大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要因岗定边,以边定人;其次,将猪八戒由降妖部调到妖精谈判部似乎发挥了他的专长,但如果降妖都降不住,通过谈判就能够达成统一。参与谈判的前提是要有原则,而猪八戒最大的缺陷恰在于缺乏原则;其次,下属能力不佳,做管理者的不要动不动就提出调岗,这其实是管理者自己没有能力的表现,因为你没有能力培养下属提升工作水平,选择d选项的,从美国领导力中心40年的研究表明,在潜意识当中培养员工的耐心不够,依据美国领导力研究中心的答案,相对而言c答案更加科学,要追究员工消极怠工的原因何在,这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才能够真正帮助员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