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国务院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办事,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
2、组织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尽心尽职,加强督促检查,全力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10、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应急,及时处理生产工作中的突发事故;
11、必须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因特殊原因不在岗时,应由单位领导指定临时负责人,保证安全工作不脱档。
12、因工作不到位、监管不严,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根据公司其它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布臵下月的安全工作。
4、参会人员积极主动发言,对公司、本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收集职工的思想工作情况,全面汇报职工的思想和对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以及整改措施。
-3(6)是否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机构,专(兼)职安全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齐。
(7)查整改。检查所属各单位在事故处理和处理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正确和到位。
二、坚持事故隐患登记排查制度。对每一次检查出的隐患设备缺陷等进行详细登记,进行经常性排查,严格加强监控,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观察隐患事态变化,并4小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单位12小时向公司汇报一次,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坚持及时整改制度。各责任单位在查出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方案,不待懈待,酿成事故。不能排除和处理的重大隐患在12小时内上报公司。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搞好防范措施,不走过场。
四、坚持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领导因管理不到位,监督不严,玩忽职守,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如实上报,谎报、漏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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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十
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各部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使用,都必须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7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子公司应加强和重视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
二、建立健全全体职工个人培训学习、考核档案,为职工的再次培训提供依据。
三、根据职工的具体工作情况及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长期或短期培训考核计划。
四、从制度上明确职工培训学习的义务和权利,保证职工的培训考核经费的具体落实,培训学习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五、公司每年应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选择、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职工采取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考核,包括:
(一)学校代培
(二)培训班(短训班)进行培训
(三)从业人员中心培训
(四)实践工作中培训
(五)公司或部门组织学习
(六)职工自学
六、对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必须进行定期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合格率应达到100%,考试不合格必须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调离本岗位。
七、公司及各部门对职工进行长期的有效的培训、考核、鼓励职工开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竞赛,养成人人自觉学习的良好风气。
-9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防火预案。
三、公司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经济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公司经济发展相适应。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四、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督促各单位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火灾隐患,下发火灾隐患通知书,责令其单位限期整改消除。不能及时处理和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全公司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并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的义务。
六、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能具备扑灭初期火灾或一般性火灾的能力;建立兼职的义消队伍,完善消防组织机构,对消防各项工作落实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七、各单位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各单位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组织一年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演练。
八、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对在消防工作中麻痹大意、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1自觉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良顷向作斗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三、加强各单位重点和要害部门的防范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单位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公司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全年的目标管理,并进行逐项考核。
五、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制度,巡逻,守护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要害部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有价证券、文物、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保卫管理制度;
(五)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的报告制度;
(六)涉密的产品,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七)集体宿舍、食堂、浴室、俱乐部、值班室等公共场所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及奖惩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治安保卫制度。
六、建立和完善各类治安保卫台帐记录。
七、加强治安巡逻和检查,特别是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搞好安全保卫值班,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八、认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最大限度地主动制止本单位-13芽状态。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报告书》,并在48小时内向主管局和区应急中心报告。
四、各子公、各部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必须设立管理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应急处理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监管。
防洪、防汛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切实做好防治特大洪水,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维护职工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经济的安全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全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子公司)应高度重视防洪工作,防洪工作应纳入公司的经济发展计划。
二、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5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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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下属各部(各子公司)所用的设备是公司生产重要基础物资,也是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组成部份。各设备的好坏与企业安全生产起着关健作用。
抓好设备的管理主要是抓“管、用、养、修”的各个环节,认真管好和使用好现有的设备,努力提高其利用率。
管好设备就是各操作人员正确的使用、操作、巡视、维护等;操作人员对所操作设备时,应该象爱护自已的眼睛一样爱护设备,精心操作,加强维护保养,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以便于分析和管理。
一、各部(各子公司)行政一把手对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19
安全信息、重大隐患、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信息管理和互通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资料(报表)、隐患和事故,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减少事故和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信息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工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的全部信息。
二、如实上报事故隐患。各责任单位,无论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和隐患,特别是危害性大的重大隐患,均必须及时准确,如实上报主管部门,不得延误,以便领导正确决策,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三、及时上报事故真实情况。各责任单位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准确无误地及时上报公司和县级有关部门,以便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不得贻误-21
(六)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及各子公司和部门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臵、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四、凡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应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一)没有按有关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该工种专业技能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的;
(二)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的;
(三)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的;
(四)设备严重失修或严重超负荷运转的;
(五)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致使发生事故的;
(六)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检查和指导错误的。
五、凡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应追究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守职的;
(三)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臵和设备的;
六、事故责任或其他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有关规定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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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党政同责”,是指集团公司党委及行政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各单位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本制度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施工项目。
第二章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机构职责
-1第四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
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3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召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或召集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工作会议时,需向安全生产委员会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应委派其他领导或分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决议和会议纪要等,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
第三章
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董事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董事长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
-3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厅党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加强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3.加大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体系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宣传部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具体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7.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厅党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督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参加集团
-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规划,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协助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部署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审核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组织审核重大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94.协助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具体部署和落实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组织审批集团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6.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特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如实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分管经营开发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总
-11任。
2.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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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安全目标的考核
六、集团公司每季度和年度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安全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罚兑现,实现安全目标,按规定进行奖励,完不成目标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经年度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规定否决各种安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