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一、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点,对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进行系统的、定期的观测。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和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氧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防火墙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二、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报人员必须收集现场一切资料,确保预报的准确性。预报前必须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提前预报必须根据其性质在《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预报工作严禁口头说明,必须是书面形式和与其相适应的图纸,并有备字记录。所有资料必须提前由总工程师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预报后必须掌握现场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改。对于预报的相关资料必须备份存档,以备查阅。
四、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一个月后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性封闭。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须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察孔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砌筑。
五、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
名人堂。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度也要进行测定。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co出现、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并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
六、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七、早期发现煤层自燃发火的初期征兆。煤层自燃的初期征兆,人体感觉气管可以察觉到的现象有:
1)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巷道壁有“出汗”现象;
2)闻到有煤油味、汽油味和焦油味等;
3)出水温度大于25℃,空气与煤壁的温度骤增,气温较常温高出约10℃,皮肤有一种热感,周身不适;
4)人感觉有头疼、闷热、憋气、四肢无力和精神疲乏等现;
八、巡回安、瓦员及工作面现场人员发现上述自燃发火预兆后,必须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调度室。
九、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十、通风科每周安排专人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
4、c0
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4ppm。
十一、由通风监测组完善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自燃发火监测。十
二、监控值班员发现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值超过临界值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及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
十三、由监测员、瓦斯员负责认真观测自燃发火观测点处的观测内容,并及时填写观测数值。
十四、自燃发火临界值,一般以一氧化碳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作为自燃发火的预报指标。
十五、由通风科负责及时整理和分析观测结果,并绘制变化曲线,一旦发现某一指标达到临界值,应迅速做出预报,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十六、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十七、若出现不按上述制度执行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处罚,处罚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xx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xx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条、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国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制度。第二条、生产科地质测量职责
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水害预报的年预报、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编制,地测科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第三条、矿井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安通科管理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五条、区队施工职责
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或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施工。
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汇报。
第六条、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米的断层、直径≥25米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七条、矿井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地质测量按《矿井地质规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地质测量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科室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只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矿务局。
3、地质测量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只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矿务局。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测量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月报并发施工队及相关职能部门。
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
6、相关施工队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生产科反馈现场情况。
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8、地质测量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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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0、雨季之前,应对井口、工业广场及地表沟渠和有滑坡危险的地段进行排查,并对隐患制定限期整改落实。
11、在雨季期间,及时收集气象资料,对地表河流、废弃老窑、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定期观测,掌握历年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健全防排水系统。
12、对生产区域周边小窑破坏区、老空区进行调查,把积水范围和威胁程度汇总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