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开办综合网代收移动话费业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邮政局电子商务局:
经过前期试点,邮政综合网系统已具备代收移动话费能力。现就开办综合网(含便民服务站)代收移动话费业务要求如下:
1、邮政便民服务站的网点建设要符合移动公司渠道网点建设要求,也就是在
移动公司自有渠道和社会渠道周围范围500米内不建立邮政便民服务站,建点选址时可以与当地移动相关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2、为降低邮政物流成本,方便领取发票,现各局属地化合作,到当地移动公
司进行领取发票和相应的合作联系。
3、为加强与移动公司合作,在后期便民服务站放卡方面移动放卡量占整体放
卡量的70%以上(三家通信运营商放卡总量的70%)。
4、为规范前台营业,按正常流程办理移动业务,及时解决在工作当中出现的
问题,便于管理,前台业务考核和业务支撑等做到属地化管理,由当地移动分公司负责。
5、移动划款及返销说明。移动划款:每天各县、区跟当地移动公司对账(包括各网点营业款和便民服务站的营收款)帐目对好后请在12点之前报到2462892@163.com。移动返销:每天请各地式把前一天的移动返销笔数和金额在12点之前一起上报。移动返销要求严格:移动返销请在交费10分钟之内完成.否则移动公司会按返销笔数进行考核。移动返销的相应要求请各县跟当地移动公司在沟通。
请各局收文后及时与当地移动公司对接,尽快开展综合网(含便民服务站)代收移动话费业务。如有问题请与电子商务局相关人员沟通。
业务联系人:王洪波2462883技术联系人:王同江2462883
移动划款及返销联系人:谢洋2462894
齐齐哈尔市邮政局电子商务局
2010年12月6日
第二篇:浅析移动梦网全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移动梦网全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法人代表: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乙方:法人代表: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通信承载及代收费等服务。为规范双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该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一、提供服务的原则:
甲乙双方在移动梦网彩铃业务这一领域,本着利益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忠诚合作,双方应信守合约,并积极配合对方的工作。
二、服务项目
“彩铃业务”是一项由被叫(或主叫)用户定制,为主叫用户提供一段悦耳的音乐或一句问候语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用户播放个性化定制的音乐或
录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甲方作为网络运营商提供网络平台和通信承载服务,并向乙方提供移动梦网彩铃业务的接入规范;乙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规范,开发并提供应用内容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乙方icp证、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见附件)。
2、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分配的sp企业代码为。企业代码资源所有权
属甲方所有,双方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企业代码重新分配,乙方不得再使用该代码。
3、甲方有对乙方要求出示其提供的回铃音资源的所有相关授权证明的权利。
4、甲方有对乙方上传的回铃音资源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向最终用户提供服
务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及为规
范移动梦网市场秩序制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视为违约行为,并有权提前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
6、甲方对有关甲方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
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监督乙方及时、妥善的解决客户投诉。乙方有责任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按甲方要求,在48小时内解决用户投诉。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甲方规定的客户服务标准,有权监督并考核乙方的
客户服务质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大量用户投诉及给甲方带来恶性负面影响的情况,乙方有责任挽回为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必要的处罚,直至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8、甲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回铃音资源不用于除彩铃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9、甲方负责彩铃业务系统的维护工作,有责任保障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并
协助乙方向系统上传回铃音资源。
10、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业务合作事宜,保障业务的顺利进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业务平台和功能使用的回铃音资源,并根据
市场需求的变化及甲方的要求,对彩铃服务进行改进和升级。
2、乙方保证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具备合法的内容/应用服务经营资格;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3、乙方必须遵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的相关规定,遵
守甲方为规范移动梦网市场秩序制定的相关条例,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责。
4、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回铃音资源皆是经过合法且充分授权
的,如因回铃音资源版权事宜而引起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回铃音资源健康合法,不含有任何反动、迷信、色情及
违反道德、宗教与约定俗成的相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保证其回铃音资源的质量,因回铃音资源的质量问题造成最终用户
利益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甲方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
和投诉,包括正确导向,铃音质量及歌曲内容等问题,并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乙方有责任本着用户优先的原则在48小时内妥善处理用户投诉,杜绝用户的再次/升级投诉。
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保证客服热线及客服移动电话不随意变更。乙方客服电话、客服移动电话及业务联系人的更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前,乙方有责任保证以上电话的畅通性。
8、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进行业务推广和宣传,共同促进彩铃业务的发展;乙
方保证不出现任何有悖双方利益的行为。
9、甲、乙双方在进行市场推广和业务宣传时,只有经对方事前书面许可才能
使用对方权利项下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等标识。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对合作彩铃业务进行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过程中使用甲方权利项下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等标识,乙方应同意并予以免费使用。
五、计费与结算
1、彩铃业务资费由两部份组成:
(1)功能费,即用户开通彩铃功能所需支付的月功能使用费,具体业务资费参见各省当地彩铃业务资费标准。
(2)信息费,用户定制sp提供铃音所产生的信息费,信息费不设下限,
上限应符合以下原则:
点播类,点播每条彩铃回铃音单价不得高于5元/条;包月类,包月类回铃音单价不得高于10元/月。
2、彩铃业务收入的结算:
(1)结算依据。以甲方所提供的全网彩铃计费结算报表为结算依据。
(2)功能费不参与结算,归甲方所有;
(3)信息费由甲、乙双方进行分成,结算基础为应收信息费,结算比例
为甲方:乙方=50:50;
(4)在业务推广过程中若根据具体的推广方案资费有调整,甲乙双方协
商确定结算比例。
(5)每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月的计费结算报表,双方核对上月
1日至最后一日期间的应收“铃音定制信息费”数据,乙方在5个
工作日内返回对帐信息。如果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返回对帐信息,
默认为乙方认可结算报表。
(6)若用户具有合理理由拒绝支付乙方“铃音定制信息费”,属乙方责
任的,相关信息服务费在下期结算时由甲方予以扣除。
(7)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开具代收“铃音定制信息费”的发票,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于每月20-25日进行结算。双方应
各自承担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税金。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互相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协议对方的商业机密。本协议所称商业机密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透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价格、数量、技术方案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其它资料和信息。
2.本协议项下一方透露给另一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从另一方获得的上述任何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事项。
3.任何一方从事协议项下合作事项或知悉、了解上述保密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该方雇员、代表、代理、顾问等)应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4.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到本协议终止后1年。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和其他运营商进行彩铃或与彩铃同性质业务的合作。
2、对出现甲乙双方协议到期或解除协议、或乙方提供的铃音资源因版权时限到期的情况,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所涉及的铃音资源不再向新用户提供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但为保证已使用该部分彩铃资源的甲方用户的权利,对于该部分彩铃资源不从甲方彩铃系统中予以删除,甲方继续向已定制该部分铃音的用户提供。由此产生的彩铃资源版权事宜而引起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不可抗力
(1)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影响所持续的时间。
(2)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寄送对方审阅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可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有权对由于另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合作协议。
九、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3.当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而使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双方在完成所有未尽结算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当发生某事由而使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并且该事由是可预见的,则该一方应在理应预见到该事由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通报给另一方,并配合另一方完成所有未尽事宜。如该一方由于未能及时向另一方通报该情况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则该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十一、其他
1.本协议附件以及《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3.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甲方单位(章)
年月
乙方代表:乙方单位(章)年月日
第三篇。移动运营商全业务背景下本地光缆网架构电信行业的重组,引发了国内新一轮行业竞争高潮。业务竞争的基础是网络,网络建设的基础又是底层的光缆网。提前调整光缆网建设策略,抢先部署全业务环境下的光缆网,将是决定移动运营商保持在移动通信领域的领先地位、成功挑战固定运营商在固定语音和互联网络领域优势和成功转型的关键所在。
光缆网现状
移动运营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从上至下建设起一个适应移动通信的光缆网。从覆盖范围上可将光缆网分为省际长途干线、省内长途干线和本地传送网三个级别。本地传送网按网络规模大小又分为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三个网络层次。本文将重点介绍全业务影响最大的本地光缆网。
核心(骨干)层光缆网是连接本地核心机房之间的光缆网。移动网络在核心层高度集中,核心机房数量少,一般在2~4个,少数发达地市在4个以上,机房多集中在市区,相互间距离短。核心机房内安装的设备是整个网络的大脑和心脏,机房间传输数据量大,业务密集。核心节点间传输的顺畅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网络的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必定是重大事故。因此,核心层传送网的特点是容量大、冗余备份多、安全性极高。核心层光缆结构多为多环叠加的方式,核心节点4个以上的地区,逐步实现光缆网格化,核心光缆芯数一般在48~144芯之间,全程采用管道方式敷设。
汇聚层光缆是连接汇聚节点之间以及汇聚节点与核心节点的光缆,是介于移动基站与核心节点之间的光缆网络,用于将底层传送需求集中,提高网络传送效率,降低capex和opex。由于汇聚节点数量多,分布广,环行结构是首选。在业务量大的地区,已建成独立的汇聚层光缆。在业务量较小的地区,汇聚层光缆与接入层光缆混合使用。汇聚层光缆的市区芯数在36芯以上,郊县、农村地区则在24~48芯之间。城区光缆敷设以管道方式为主,郊县和农村以杆路质量较好的接入层杆路或专用汇聚层杆路为主。
接入层光缆是连接移动基站之间或基站与汇聚节点的光缆,同时兼顾少量营业厅和集团客户。光缆网结构以环行为主,辅以少量的星型、树型。光缆芯数一般在24芯以下,敷设方式无特殊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管道、架空或直埋等多种方式。
移动运营商光缆网结构现状如图1所示。
图1移动运营商光缆网分成结构示意图
全业务背景下业务和技术对光缆网的影响
全业务在国外又称为“多业务”或“综合业务”。全业务运营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全业务运营是基于政策管制角度进行定义,即移动业务、固话业务、宽带业务,还包括基于以上三种基本业务延伸和拓展的各类增值和信息化业务(vod、视频监控等)。广义定义是基于多业务领域与通信的结合,即综合信息服务、通信+多媒体信息服务+综合信息解决方案。本文主要指狭义的全业务,它所对应的网络包括移动网络、固定网络及互联网络。
从整体来看,移动运营商向全业务转型的重点在于在现有以移动业务为主的网络中引入固定和宽带数据业务。业务网的融合转型催生了大量新技术,新技术的出现又反过来改变了网络架构模式,推动业务层面向全业务融合。网络架构模式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发展,又对底层光缆网的建设产生较大影响,下面将分析全业务网络的主要变化特征对光缆网的影响。
1.3g
3g网络核心层设备集中设置在少数核心机房,大量数据通过大容量的局间中继传送系统疏导,对核心层光缆网影响不大。在接入层,3g移动基站对光缆网的需求与2g基本相同,应重点保障基站接入光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网络建设初期,大部分3g基站将与2g基站共址,但3g基站需要支持高速率的数据业务,在基站空口能力提升的同时,覆盖半径在逐渐变小,后期3g基站密度将较2g网络有所加大,光缆网密度在接入层也需要随之适当加大(即fttm),网络结构仍然以环行为主。3g基站数据电路需求量大,类型复杂,可在传输系统层面通过更加智能高效的mstp/ptn传送技术解决。
2.固定语音、互联网
固定语音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是移动运营商网络中资源比较匮乏的部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移动运营商建设传统固话网络的可能性很小,更可行的方式是利用软交换技术和ip技术的结合,在数据城域网平台上承载固网软交换业务,通过综合接入终端(pon+lan+i
)为用户同时提供固定语音和互联网服务。为能提供互联网业务,运营商需在核心汇聚层建设数据城域网,在接入层建设fttx为主的数据接入网。在核心层,由于核心网元高度集中,对光缆需求不大;在汇聚层,应充分利用现有汇聚层光缆资源,数据城域汇聚点布局时应尽量与传输汇聚节点重合。但数据城域网汇聚设备与bras之间连接为双归星型,与汇聚层光缆环行结构存在一定差异,直接用现有的汇聚光缆网承载,不但会造成大量纤芯资源的浪费,而且中间跳纤点过多,还会增加网络故障点。因此要求光缆网需逐步由环行向网格型演进,需增建城域数据汇聚节点与数据核心节点之间的直达光缆路由,或在汇聚光缆网之上增加汇聚调度光缆,重新配置汇聚纤芯资源。在接入层,全面建设面向用户的fttx光缆网,满足海量用户的接入需求是主要任务。
3.网络扁平化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另一个问题就是联通,联通在农村通信市场的发展速度没有移动快。平时管理松散,再加上网通的合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联通在农村市场上的快速发展。由于网通素有市场反应慢的情况,所以移动在农村市场上暂且占上风。但是联通给农村手机用户的印象是话费便宜。据调研得知,在某一个乡镇,多数用户是联通用户。其原因是联通刚开始建网时,就实施用户免费使用的营销活动。结果用户免费使用了两年,虽然有时信号不稳定,但不影响整体使用。后来,联通在该地区的服务支撑点继续对原有用户开展优惠营销活动,同时吸引新的用户入网。所以,目前的情况是联通用户一抓一大把。另外就是网通的问题,网通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大部分的负责人都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在地方上开展业务,如果有一定的政治背景相助,可以说所到之处一路绿灯。更别说是为了农村信息化工程,大力发展农村通信市场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如果真的靠关系来做市场的话,有时移动明显底气不足。现在,再加上联通与网通合并,移动的底气到底足不足可谓马上见分晓。
所以,乡镇营业厅是开展农村市场的业务支撑点,如何利用该支撑点开展精细化营销,则需要一个统一的调配。如果联通今后提高管理,收紧服务支撑点,通过自建+他营的方式开展统一的营销活动。到时大批用户冲着低话费服务,那时移动的地位可谓是极度危险。
经过调研发现,如继续这样发展的话,移动在今后是非常危险。如果不在联通动手之前找到问题根源,开展精细化营销,有移动郁闷的时候。所以,移动到底是否危险,答案是不是已经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