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五篇
第一篇:煤矿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新亚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新亚煤矿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管理与维护设备报废附则
新亚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高效、安全利用信息系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化对口管理部门,本制度适用于新亚煤矿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一条: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原则上根据煤矿各部门需求情况和信息化建设综合需要,由煤矿统筹安排。第二条: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新)信息化设备时,由需求部门填写《新亚煤矿信息化设备添置更换申请表》,明确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难和所需设备性能要求,由信息中心进行技术鉴定,然后报财务部、分管矿长审批,由信息管理中心形成设备调拨或采购方案。采购的设备要注重性价比实际功效,力求力行节约、合理配置。
第三条。新购入的信息化设备(含软件)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必须按财务制度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所有资料统一归档,信息管理中心应妥善保管好随机资料和软件介质。
第四条。新购入信息化设备(含软件)时,信息管理中心应协助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负责。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煤矿系统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煤矿信息化设备的规划、技术论证、采购、调配、维
护、维修和管理。各部门操作使用人负责所有设备的环境卫生和日常清洁维护,各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要充分挖掘现有信息化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信息化设备在使用中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物尽其用。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不得将信息化设备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上。
第九条。各部门操作使用人员需做好防尘、防水、防磁、防震、防盗等工作。计算机设备的键盘、鼠标、磁盘驱动器和显示器是易损件,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清洁。磁盘驱动器及移动介质在读写时,禁止移动、晃动。键盘、鼠标要定期除尘。
第十条:计算机等日常办公用途的信息化设备主要责任人是使用本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使用人。第十一条:各种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设备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化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应掌握操作步骤,阅读有关手册,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得凭主观意识随意操作,避免人为损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连接设备电源时,应明确供电电压的类型和范围是否符合设备的输入电压要求,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连接和开启电源、重要新信息化设备必须在配备ups电源或稳压电源的电网环境下运行,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震动、搬运或碰撞。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带电拔插。长时间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路由器、交换机等重要网络设备和电缆的安装、配置以及因工作需要进行操作和管理。使用部门不
能随意更改相关配置,更不能未经允许随意关闭网络设备。
第十五条。重要网络设备必须监理完整的技术文档和维护方案。网络设备的定期停机维护和升级必须有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网络设备配置完成后要注意保存设置,登录口令要保密,不得泄露。同事应安装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第七备份数据,检查安全漏洞等隐患,使之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信息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报煤矿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擅自拆卸设备、更换零(部)件。
第十八条。要监理信息化设备借用制度,设立借用登记册,做到借用登记、遗失赔偿、归还销帐。高档贵重设备应建立专门使用管理办法,不得借做私用。
第四章设备报废
第十九条。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由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信息管理中心进行技术论证并签署意见,报请煤矿领导审批后,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并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第二十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可申请报废。
2、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及维修费用超过、接近新购设备价格的可申请报废。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建元煤矿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给公司信息化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篇: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一矿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管理与维护设备报废附则
建元一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高效、安全利用信息系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化对口管理部门,本制度适用于建元一矿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一条: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原则上根据煤矿各部门需求情况和信息化建设综合需要,由煤矿统筹安排。第二条: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新)信息化设备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建元一矿信息化设备添置更换申请表》,明确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难和所需设备性能要求,由信息中心进行技术鉴定,然后报财务部、分管矿长审批,由信息管理中心形成设备调拨或采购方案。采购的设备要注重性价比实际功效,力求力行节约、合理配置。
第三条。新购入的信息化设备(含软件)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必须按财务制度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所有资料统一归档,信息管理中心应妥善保管好随机资料和软件介质。
第四条。新购入信息化设备(含软件)时,信息管理中心应协助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负责。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煤矿系统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煤矿信息化设备的规划、技术论证、采购、调配、维
护、维修和管理。各部门操作使用人负责所有设备的环境卫生和日常清洁维护,各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要充分挖掘现有信息化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信息化设备在使用中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物尽其用。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不得将信息化设备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上。
第九条。各部门操作使用人员需做好防尘、防水、防磁、防震、防盗等工作。计算机设备的键盘、鼠标、磁盘驱动器和显示器是易损件,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清洁。磁盘驱动器及移动介质在读写时,禁止移动、晃动。键盘、鼠标要定期除尘。
第十条:计算机等日常办公用途的信息化设备主要责任人是使用本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使用人。第十一条:各种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设备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化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应掌握操作步骤,阅读有关手册,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得凭主观意识随意操作,避免人为损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连接设备电源时,应明确供电电压的类型和范围是否符合设备的输入电压要求,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连接和开启电源、重要新信息化设备必须在配备ups电源或稳压电源的电网环境下运行,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震动、搬运或碰撞。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带电拔插。长时间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路由器、交换机等重要网络设备和电缆的安装、配置以及因工作需要进行操作和管理。使用部门不
能随意更改相关配置,更不能未经允许随意关闭网络设备。
第十五条。重要网络设备必须监理完整的技术文档和维护方案。网络设备的定期停机维护和升级必须有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网络设备配置完成后要注意保存设置,登录口令要保密,不得泄露。同事应安装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第七备份数据,检查安全漏洞等隐患,使之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信息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报煤矿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擅自拆卸设备、更换零(部)件。
第十八条。要监理信息化设备借用制度,设立借用登记册,做到借用登记、遗失赔偿、归还销帐。高档贵重设备应建立专门使用管理办法,不得借做私用。
第四章设备报废
第十九条。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由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信息管理中心进行技术论证并签署意见,报请煤矿领导审批后,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并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第二十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可申请报废。
2、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及维修费用超过、接近新购设备价格的可申请报废。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建元煤矿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给公司信息化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正式执行。
第三篇: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已经上线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所进行的变更、改进完善项目以及运行中的运维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符合xx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矿长牵头,总工负责,调度室信息中心实施建设,其他相关单位全力协助配合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xx煤矿信息化建设方案、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
(二)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安
全生产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应用、新技术,为xx煤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xx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技术把关负责。
(四)全面负责xx煤矿信息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行服务。
(五)负责和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络工作,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制定和修订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科室连队是信息化建设使用的基层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参加各类新技术、新建应用的培训,结合xx煤矿实际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熟练掌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按要求上报系统应用报告。
(三)属于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要制定部门内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考核。
第八条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章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网络系统
(一)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核心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汇聚交换机、网络主干由信息中心负责运维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
(二)依据集团公司信息管理标准,矿内网络采用静态ip地址规则,ip地址的规划、分配、监管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ip地址要与用户、计算机信息一一对应,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不得擅自调换和变更。
(三)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准确描述故障表象,以便系统维护人员准确诊断,及时恢复系统正常。除新增、更换电脑及外部原因造成的日常维护外(不累计),办公电脑每月1次,生产相关服务器、工控机等每月2次,超出范围由单位提交维护申请,写明维护缘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予维修。
(四)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保护计算机外部安全和清洁,及时清理计算机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灰尘。
(五)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或使用频率较少的外部设备;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关机,下班断电。
第十条信息管理系统
(一)信息管理系统是现代化矿井由传统管理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纸质审批向电子签章的变革,各单位要转变思想,严格按照各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求及时录入要求信
息。
(二)信息中心要对各运行中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定期清理服务器历史数据、查杀病毒,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各单位在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时,不能随心所欲,要按照标准流程操作,严禁在管理系统中发布与矿井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一)调度室信息中心管理职责
1、负责健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记录、台账、图纸、报表。
2、负责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装置的可靠运行,每10天依《规程》规定及矿井实际重要区域做一次断电试验。
3、必须定期做好监测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更换,每10天更换一次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
4、负责指导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时的信号连接,绘制测点,针对各区域提供安装点配置及分站、传感器和线缆悬挂标准。
5、负责矿井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监测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6、负责建立健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并分类妥善保管。
7、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分区管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做好定期巡检,并填写记录。
(二)区域连队管理职责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搬迁由调度室信息中心统一负责规划,设备的安装、搬迁由区域单位负责指定本队人员运输、安装、回收。
2、负责区域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卫生清洁,尤其是采掘工作面设备应每班进行清洁,特别注意风速传感器的风刀和温度传感器的探头保护。
3、监测设备及线缆由设备所在区域进行使用和管理,设备做到四牌、接地、悬挂符合规程要求,线缆悬挂整洁,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调度室信息中心汇报,信息中心安排专人维修。
4、综采队每班负责采煤工作面两顺槽超前支架及上下隅角传感器的移动和悬挂,掘进各队负责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的移动和悬挂,要求距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擅自拆卸、停用。在喷浆、放炮、打钻、洗尘时将传感器移至安全位置,作业结束后恢复到规定位置。
5、其他区域连队需要移动监测设备时,向信息中心递交申请,待许可后方可作业。
6、与监测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在折除或改线时,必须得到信息中心的批准方可进行。第十二条矿井调度通讯联络系统
(一)调度室信息中心管理职责
1、负责kt28c无线通讯系统、有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工作,
区域连队负责安装设备、电话机的维护管理,严禁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私自拆除、损坏、移动通讯设施。
2、负责光缆焊接、kt28c无线通讯基站及天线的指导安装,有线电话安装位置审核、通信系统调试,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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