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作业人员安全责任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对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切实搞好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济南绿地普利中心项目部(以下称甲方)与各分包单位(以下称乙方)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如下:

一、甲方下达乙方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消灭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及火灾事故;

2、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甲方有权对未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证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无证人员立即退场;

2作证,并应对证件进行审核,要求做到人、证相符,严禁冒名顶替,严禁使用假证、未经复审的过期证件应经复审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作无证处理。乙方有权按时接受培训、复训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应对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的正确领导。

三、安全保证措施: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架工、焊工、塔吊工、塔吊指挥工、三机工、司机等工种的工人。

2、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等规定,接受专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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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接受交底方:

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