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办法

铁生沟煤矿井下考勤暂行办法

为适应工资结算办法改革的需要,及时准确的掌握每班、每天各生产单位的实际下井人数,促进安全生产,在建立和完善考勤系统之前,为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和班餐的计发及核算全员工效提供精确的数据,特定本办法,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勤站的设置。副井底联络巷口。

二、考勤的范围。采掘一线全体下井人员。

三、具体规定:

1、下井人员统一办理贴有个人照片的考勤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班到井底考勤站交证考勤,下班时取走自己保管,考勤证损坏或丢失的及时带一寸照片到劳资科补证、每本交工本费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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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勤站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杜绝人情考勤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和消灭工作失误现象发生,自觉接受全矿干部职工的监督,发现考勤员违规考勤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调离工作岗位

7、本办法解释权归矿劳资科

本办法从4月1日起执行,待考勤系统建立之后另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