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煤质管理处罚细则
1、每月20日下午三点召开煤质管理专业会议。与会人员:有关矿领导和总工办、生产技术科、开拓掘进科、供销科、机电运输科、计划科、调度室及采掘队、运输队、机电队及筛选厂有关领导。
2、各部门、区队会议前把本部门当月煤质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煤质计划以书面形式交调度室。未交罚部门负责人50元,迟交罚30元。
3、各区队在会议室张贴本队煤质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及煤质计划完成情况,经核实本队职工不知道本月煤质指标的,对队长罚款30元/次。
4、综采队班前会结束后,当班固定放煤工到调度室煤质会议室开会,少去一次罚班长5元,无证放煤者罚责任人50元/人次。
5、各采面每班必须配备2-3名拣矸员(兼职),拣出大于300mm的矸石或杂物,抛入尾巷或打碎处理,当班没有配备拣矸人员的罚责任区队100元/次,罚队长10元/次。
6、严禁大块矸石(大于300×300mm)上皮带,一经发现罚责任区队300元/次、队长30元/次、溜子、皮带司机20元/次。
7、严禁大块矸石进入煤仓或溜煤眼。各队皮带司机发现皮带上有大块矸石的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拣出的矸石经调度室核实后,奖皮带司机5元/块,罚出碴区队5元/块,并负责打碎处理,一经发现把大块矸石掀入煤仓或溜煤眼的,罚责任区队300元/次,区队长、责任人30元/次。
8、各皮带、溜子装载点洒水降尘水要呈雾状,做到停机停水,杜绝用水冲溜煤眼、煤仓、皮带机头、机尾现象,否则罚责任区队300元/次,区队长、责任人30元/次。
9、若设备机尾被水淹没,每处罚责任区队300元/次,区队长、责任人30元/次。
10、煤仓、溜煤眼上口安装的篦子尺寸不得超过400×400mm,私自改变尺寸或不用篦子,罚责任区队300元/次,区队长30元/次,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11、各综采队当班抽查的生产煤质量与当月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相比,发热量每降低100大卡罚款100元。每面、每班每5天采样次数不少于两次。
12、严格执行矸石和发热量扣产制度。各综采队含矸率和发热量均按照每5天抽查情况,由调度室按照实测数据计算各队各班产量。
13、工作面如遇地质变化,各采掘队要及时提供地质报告(平面图、剖面图、地质资料分析等),经总工办、主管业务科室签字后交调度室;调度室根据所提供的报告进行现场采样化验,化验结果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调整煤质指标;如各采掘队不提供地质情况报告,仍按计划指标考核。若地质条件好转,各采掘队不及时提供地质报告,调度室根据实测化验结果,上调煤质计划指标,并对队罚款300元/次,对队长罚款30元/次。
14、采掘队碎矸量在皮带、溜子上长度超过10m以上时,超出部分罚款20元/m,每班查出三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50元/次,多次劝阻后拒不改正者,对责任人停工帮教处理。
15、综采工作面出现割顶、割底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提巷、落巷或放松动炮,如果不采取措施或落实措施不力,对队罚款500元/班,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50元/班。
16、综采队放煤时,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低位多轮次循环放煤进行操作,最大开窗量不得超过天窗的二分之一,见碴关门,放煤后不关严窗口罚款50元/架。不关窗口造成窜碴的,10m以下加罚40元/次,10m以上加罚20元/m,当班拉碴三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并对责任人停工帮教处理。
17、对综采队支护不及时、移架不及时使用伸缩梁造成煤墙掉碴者,对当口的拉架工罚款20元/架(顶煤低于2m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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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③、采样人员向采掘队索贿而采掘队私自满足其要求的,按第35条第②款处理;如果采掘队拒绝行贿并主动向领导汇报,罚索贿人员200元/次,并调到采掘队,奖举报人200元/次。
32、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由调度室监督执行,考核结果在调度会上通报。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