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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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

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检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