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庄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意识,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增加经济效益,树立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煤质管理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为切实提高煤炭质量,矿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煤质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区、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采掘副总

成员:调度室、安监处、技术科、经管科、地测科、采煤工区、运转工区、机电工区各主要负责人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

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全矿的煤质质量管理,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各区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区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及矿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1、矿长为煤炭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煤炭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并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组织编制煤质计划和进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

4、其他矿领导按职责分管范围开展煤质管理工作

(三)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1、质量管理组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负责编制月度原煤质量计划,把指标分解到各队,并严格进行考核。(3)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影响煤质的因素。

(4)负责从生产到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工作,得到影响煤质的信息,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5)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协调

解决生产单位煤质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有权对煤炭质量问题进行追查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提高支护质量,避免漏矸。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行分掘、分装、分运等措施。

(四)各区队煤质管理职责范围:

各区长是全区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

1、负责本单位全面的煤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矿煤质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将煤质指标分解到班组,煤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严格管理,认真检查与考核

3、对本单位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并制定煤质保证措施,信息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组

4、班前会要安排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

5、对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煤质管理制度

1、煤质预测预报制度:

(1)根据地质资料和煤层煤样化验结果,对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提前进行预测预报,为矿领导、生产单位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煤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年度预测预报根据生产接续计划进行编制,完成后及时上报公司煤质处,为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煤质计划提供相关资料;月度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每月16日前完成,并按

要求及时上报公司煤质处,月底前发到各生产单位。

(3)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全面、详细、科学地反映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对地质变化区域或回采期内有影响煤质的因素,提出保证煤质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

2、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煤质管理人员要对井下原煤生产、运输环节的煤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解决生产单位在煤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保证煤质措施落实到位。

(2)要全面、细致的煤质检查,查找问题,指出不足之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当生产和煤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煤质。不符合煤质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否则,绝不允许生产。

四、煤质管理日常处罚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和稳定我矿的产品质量,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提高煤质管理人员和各生产单位抓好煤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1、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原煤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责任人100-500元

2、综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10m以上,厚度0.1m,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3、连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5m以上,厚度0.1m以上,每处处罚责任人200-500元。掘进中出现大面积割顶、割底,长度50m、厚度0.2m,处罚责任单位5000-10000元,责任人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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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优化采掘工作面设计,应用先进的构造探测技术,摸清各采区的断层和无炭柱的分布情况,指导优化采掘两面设计

3、要优化采掘面的布局。对于已探明及揭露构造的工作面通过补打绕巷(切巷)避开构造,坚持分装分运,进一步降低原煤含矸量。

4、加强井下原煤怵物清理回收工作。要强化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塑料袋、食品包装袋、雷管、构木等废旧物质的发放与回收管理,考核奖惩办法,降低外在怵质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