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岗双责制度修 2

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的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节

煤矿矿长“一岗双责”制度

一、矿长“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审定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各级下属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本矿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

3、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8、审定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制定安全培训、学习计划并督促落实

9、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矿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对安全工作要做到亲自检查、布置、总结、评比。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措施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

3、矿长是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对事故处理负全面责任。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救灾现场,迅速组织抢救,做到正确指挥,防止灾害蔓延扩大,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4、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定期对本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矿井存在的事故隐患,负责整改措施的实施工作

5、矿长按照《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副矿长、队长、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安全情况,安排安全工作,研究部署每月、每周和每天的工作计划

6、每月向公司汇报1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汇报,定期主持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责任。

7、按期组织完成安全技措工程项目,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9、逐日审阅瓦斯日报

2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9、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现象。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责任者,从严从重处罚。

10、负责对各分管副职责任制的监督落实和考核工作

11、组织煤矿开展定期应急救灾、反风演习等工作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或任务

13、矿长在安全和生产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完成全年安全目标0事故

2、完成全年生产目标;按照全年生产目标,逐月分解和进行月考核

3、完成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逐月考核

第二节

总工程师“一岗双责”制度

一、总工程师“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技术规定

2、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矿井技术改造等方案设计,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采、采掘接续和矿井长期发展工作

4、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并检查瓦斯、水、火等“五大”灾害治理措施的治理、落实情况

5、组织煤矿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广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6、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煤矿重大技术问题,并安排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7、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组织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3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项计划、措施、制度,并指挥“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8、审签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瓦斯等日报表

9、协助矿长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10、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11、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对通防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事故处理的技术工作,对通防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3、每月召开1次通防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专业工作作出安排

4、总工程师是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总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1次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检查本月排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下月排查的事故隐患进行类别与等级的确认,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间,明确责任,并按照《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5、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抓好落实。对矿井安措工程及资金落实负直接责任。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把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规程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安措资金使用关

7、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4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8、每月召开1次顶板分析会,总结分析本月矿井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下月顶板管理工作作出安排

9、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10、日审签矿井瓦斯日报表

11、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检修计划,对大的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12、抓好矿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

13、参与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抓好落实

14、负责爆破材料的选型,审查爆破器材、井下爆破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15、总工程师在安全和生产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完成全年安全目标0事故

2、完成全年生产目标。按照全年生产目标,逐月分解和进行月考核;。

3、协助矿长完成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管理,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节

安全副矿长“一岗双责”制度

一、安全副矿长“一岗双责”职责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3、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每周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5、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6、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

7、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8、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监督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严格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对煤矿安全承担重要责任

3、加强井下安全防范,及时排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相关的安全制度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指示精神,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各业务部门、各级干部业务保安工作的开展情况

5、每月召开1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事故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指示落实情况,研究现场安全状况及需要落实的有关安全管理措施

6、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7、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质量检查、火工管理等工作

6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8、负责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9、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

10、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11、负责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盯班作业

12、负责对全矿的通防安全工作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等通防事故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1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会,认真搞好班前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4、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安全副矿长在安全生产上对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0事故

2、确保煤矿全年无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3、完成煤矿下达的安全经济技术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节

生产副矿长“一岗双责”制度

一、生产副矿长“一岗双责”职责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3、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7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4、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

6、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7、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副矿长是事故处理直接指挥者,对事故现场处理及事故分析负责

3、每星期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4、每月召开1次生产例会和专业例会,总结当月全矿及专业的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工作作出安排

5、每月召开1次班组长、爆破工会议,总结安排月度安全生产工作

6、每天下午听取各专业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每季度对矿井各配电所、煤仓、炸药库、泵房、大绞车房、带式输送机头硐室等覆盖检查一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每双日下午主持生产调度会,安排、平衡、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生产场所支护材料满足规程要求

9、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

8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问题。

10、负责建立健全矿井爆破管理体系,每月主持召开1次爆破器材和井下爆破管理会议,研究爆破器材和井下爆破管理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有关部门按分工抓好落实兑现

11、负责组织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落实兑现,每年同爆破工签订安全爆破合同,定期召开爆破工例会,并抓好合同兑现

12、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的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技措工程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13、生产矿长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14、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回采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5、每周组织1次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16、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现场生产所需各种支护材料满足规程要求

17、抓好回采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该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18、负责回采专业爆破作业中“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三保险”等制度的实施,推广应用先进的爆破技术,确保爆破安全

19、生产矿长在安全和生产上对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0事故

2、完成煤矿下达的全年生产任务,并逐月分解落实。确保煤矿全年生产任务的完成,年底考核。

3、完成煤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

9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济处罚。

第四节

机电副矿长“一岗双责”制度

一、机电副矿长“一岗双责”职责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对分管科室、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3、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4、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6、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7、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8、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9、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10、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11、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2、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13、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0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二、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在矿长的领导下,抓好机电安全生产,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负责全矿的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机电队、安装队和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供电、主提升运输、供压风、供排水等生产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协调解决机电专业的各类问题

3、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设备大修计划、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参与矿井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制定及采区供电设计的审查,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电装备的现代化和自动化水平

4、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生产会,主持召开矿井停产检修、“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主持对机电事故的分析处理,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决

5、经常深入井下,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区队安全活动,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抓好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该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7、机电矿长在安全和生产上对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0事故

2、确保煤矿全年正常生产

3、积极配合生产部门完成煤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

11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济处罚。

第五节

安全科“一岗双责”制度

一、安全科“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的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对各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等通防事故负有直接监督检查的责任

4、对煤矿各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部门限期整改落实。

7、负责监督,检查各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建立演练档案

10、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相应处理

11、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及时向主管安全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2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科科长对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指示精神,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各业务部门、各级干部工作的开展情况

3、每月召开1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事故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指示落实情况,研究现场安全状况及需要落实的有关安全管理措施

4、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质量检查、火工管理等工作

6、参与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

7、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

8、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9、负责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盯班

10、负责对全矿的通防安全工作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等通防事故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11、安全科科长在安全和生产上对安全副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安全副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0事故

2、配合安全副矿长确保煤矿全年无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3、完成安全副矿长下达的安全经济技术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13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第六节调度室“一岗双责”制度

一、调度室职责

1、目的

为全面完成矿井原煤生产任务和掘进总进尺以及各项指标,充分发挥调度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工作安排要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回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2、范围

适用于李坊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3、调度室“一岗双责”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日常生产组织和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衡地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

2)负责组织召开日常生产调度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平衡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矿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全矿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指挥。

3)负责调度、通知、通报上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4)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要求,调动物力、人力等工作,全矿各部门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对不服从安排而影响生产的,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调度人员有权对矿井作业场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其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调度工作程序

1)调度员提前到班,办好交接班手续,把上一班已办、待办事项和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接清、接全,文字交接不清的口头说明。

2)接班后,调度人员核对各区队、班组的作业计划和任务,统计好

14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各班组的作业计划和出勤人数,查看上一班的调度记录,熟悉情况,并通过电话等手段及时与井下取得联系,落实当班计划和各辅助部门的准备情况,明确当班的工作重点、关键,落实上班未完成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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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王晓克审核:李朝亮矿长:吴文玉

编制日期:2013年5月1日执行日期: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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