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不断推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其内容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完整意义上的群众路线是“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二者相结合,“一切为了群众”是根本出发点,“一切依靠群众”是基本方法,只强调“为了群众”,而不“依靠群众”,是不完整的、不全面的群众路线,容易出现“政府干着、群众看着,政府很努力、群众不买账”的问题。“枫桥经验”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随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治安延伸至社会治理,逐渐创新发展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为基本内涵的“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发展创新,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xx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的新时代问卷。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其内容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完整意义上的群众路线是“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二者相结合,“一切为了群众”是根本出发点,“一切依靠群众”是基本方法,只强调“为了群众”,而不“依靠群众”,是不完整的、不全面的群众路线,容易出现“政府干着、群众看着,政府很努力、群众不买账”的问题。“枫桥经验”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枫桥经验”在强调和坚持“为了群众”的同时又“依靠群众”。打造共治共建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焕发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和自觉,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自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的同时,重新发扬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创新基层善治路径的经验。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半个世纪以来“枫桥经验”得以不断传承的精髓。“枫桥经验”是在解决社会矛盾过程中创造的,产生之初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这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来适应现代化要求。“枫桥经验”顺应时代社会之变,顺应社情民情之变,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从社会治安转向社会治理,从重管理轻服务转向服务与管理并重,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基层实现善治的路径的经验。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枫桥经验”显著的特点是就地化解矛盾,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在几十年的发展中,总结并提出了一系列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和机制,将矛盾和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预防在先、工作在前,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国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发生了新的变化,社会矛盾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枫桥经验”在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就地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
(一)转变基层治理理念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筑好基层“桥头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树立“引领”理念,推动基层党建从带动不强向深入引领转变,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解决基层“力量散”“管理乱”以及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树立“参与”理念,把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推动基层群众从徘徊观望向共建参与转变,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达到共建共享的目的。树立“服务”理念,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治理思路从“要把群众管理好”转变为“要为群众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怎么办”转变为“群众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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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最基本的特点,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力量源泉。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基层,同镇村组、街道社区、企业、机关学校一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深入排查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城镇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排查因生活困难、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引发的个体性矛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按政策妥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帮助解决,对诉求合理合法的要尽快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来让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深入挖掘群众自治资源,善于运用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善于运用《xx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推进调解文化建设,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充分发挥德治的支撑作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礼让宽容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夯实基层基础
“枫桥经验”源于基层,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最重要的就是要筑牢基层、夯实基础,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基础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推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对矛盾纠纷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环节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者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加强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推动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发挥好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底座”作用,组织网格管理员进村入户,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注重发挥“雪亮工程”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充分利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处理问题隐患。深入开展“六无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夯实平安xx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