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火灾共建平安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计1832班的文宣委员周鑫磊。今天,我在国旗下宣讲的题目是:防治火灾,共建平安。

提起火灾,同学们会想到什么呢。是恐惧、是忧心,还是认为火灾离我们还很遥远。火,赋予人类光明和温暖;然而火也是一把双刃剑。若失去对它的控制造成隐患,就会给人类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

大学校园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学生公寓、教学仪器、实验设备的用电量大、易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2008年11月某日清晨,上海某高校一栋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由于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是,宿舍里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所致。类似事故的惨痛教训不断为我们敲响警钟,校园消防关乎你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偶尔的麻痹大意很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切实提升防火意识和自救技能,是我们在校期间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

防范胜于救灾,而了解火灾起因有利于在日常中正确预防火灾。我们应当清楚,火灾起因一般有三点:

1.人为造成,

2.电器事故造成,

3.可燃物在各种条件下自燃。就我们学生群体而言,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做到:不在楼宇、实验实训室内及附近吸烟、不得随意丢弃烟头;不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线,不要将阅读灯靠近枕头、被褥;自觉爱护校园内消防栓、灭火器等各种消防设施,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注重细节,防微杜渐,更好地防患于未然。

其次,我们要充分掌握火灾发生后的正确处理流程。如遇火灾发生,应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离。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更不可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降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再次,要认真学习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正确使用消防器具有利于扑灭初期火灾,同时也是自救和救人的一种有效方式。希望大家借助消防宣传月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消防模拟演练,认真对待,将自己掌握的正确的消防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

同学们,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眼下又即将立冬,天干物燥更易引发火灾。建立健全高效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是我们教育教学生活的前提保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每位在校生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筑牢“全民参与,防治火灾”意识,齐心协力把消防安全工作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关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操作安全、饮食安全及预防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等安全工作,为构建平安校园、社会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的宣讲结束,祝大家新的一周顺利,谢谢。

第二篇:全民消防,防治火灾演讲稿全民消防,防治火灾演讲稿

同学们:

你们好,一提到“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提到“消防”二字,我们必然会联想到“火灾”,脑海里便会出现浓烟、毒气和烈焰这样一些场景。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上星期11月9日是我国第28届消防日。本届消防日主题为“全民消防,防治火灾”。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我国发生火灾1661万起,死亡933多人,伤560人,造成直接损失达20.53亿多元。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大学校园更是火灾的多发地。大多数火灾都是因为不正当使用电器,私拉乱接,室内使用明火、超过800w的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行为造成的。

2016年8月17日凌晨1点30分左右,烟台大学13号公寓某一楼宿舍留校学生在宿舍点燃了蚊香后外出,因蚊香点燃了可燃物导致整个宿舍全部烧毁,整个宿舍楼300多人在浓烟中疏散、安全撤离,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此前14日,烟台大学2号公寓两名留校学生在走廊使用液体酒精炉吃火锅,在没有熄灭火焰的情况下添加酒精,发生火灾,两人烧伤,其中一人烧伤面积达40%。

纵观这些夺走无数人生命的火灾事故,有几起不是我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酿成的恶果。有几起不是对我们漠视生命,追求一时利益的惩罚呢。其实很多的安全隐患并不是我们没有看到,但为什么却没有及时地处理好。究其原因还是人们在内心深处缺乏对生命的关爱,对生命的珍惜。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是时候,你是幸运的,但同时你也开始了一趟没有回头重来的旅程。因此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宝贵的,只有珍爱生命,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满。

当然,假若真的遇上火情,也不要慌乱。因为世界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保持冷静,机智的运用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在这里老师教大家几招:要用湿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蹲下身子,通过安全的通道走到安全的地方;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时,必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准确说出起火地点、燃烧对象、

同学们,火不留情,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预防火灾发生的最好方法就是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逃生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消防安全,珍爱生命。

谢谢。

刘捷

2018年11月12日

第三篇:依法治校_共建平安校园_演讲稿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中学生都是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易冲动、重哥们义气,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是我亲自教过的一位学生,名叫小军(化名),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网、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这兄弟俩上网成瘾,为了5元上网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

头部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判刑,但小军家赔偿其医药费3万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教师在这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要使同学们通过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我们学校在这一点上做的比较到位。学校法制教育课由校长及学校领导亲自担任,每位教师都是法制宣讲员。在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们都熟记于心。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负责。如今,工作、生活两条线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说: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谢谢大家。

论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

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

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

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

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

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最

后,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

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第四篇:依法治校_共建平安校园_演讲稿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中学生都是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易冲动、重哥们义气,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是我以前的一个邻居,名叫小军(化名),他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网、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这兄弟俩上网成瘾,为了5元上网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头部

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判刑,但小军家赔偿其医药费3万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我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要使同学们通过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我们学校在这一点上做的比较到位。学校法制教育课由校长及学校领导亲自担任,每位教师都是法制宣讲员。在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们都熟记于心。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负责。如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说: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谢谢大家。

第五篇:《远离火灾,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教学设计《珍爱生命远离火灾共建平安校园》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了解消防安全常识,火灾扑救赏识,重视安全,珍惜生命

2、学会正确使用天燃气,煤气,电器,掌握灭火方法,自救与逃生的方法

教学重点: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学会如何安全逃生。教学难点:掌握灭火方法。

活动准备。消防知识课件,一个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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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课件回到主界面,老师总结。今天我们一起分析了火灾的危害,学习了消除火患的四种方法即积极预防、及时报警、科学灭火和机智逃生,相信对同学们一定会有所帮助。

11、音乐欣赏。下面,我们一起欣赏一首动听的音乐《消防歌》,让我们在美好的旋律中去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

12、火龙点睛。最后老师要送个大家一句话“关注消防,珍爱生命,远离火患,拥抱幸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