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旅游业的发展与思考

我县自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广大林农经济收入增加了,思想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全县林业经济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作为林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森林旅游业也异军突起,发展提速,成为全县生态旅游业的开路先锋。作为一个正在迅速兴起的生态旅游大县,我们如何应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把握好这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变化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我县森林旅游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已经成为全县生态旅游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1、森林旅游资源环境日益看好。2004年林改前,全县年造林面积不到2万亩,2005年和2006年,全县年造林面积迅速提高到4.5万亩和6.7万亩。到2006年,全县公益林面积也增加到94万亩。广大群众造林积极性的提高和森林保护意识的增强,极大地改善了我县森林旅游的资源环境。据调查统计,我县森林覆盖率达64.19%以上,如今在不经意间,你可能会发现身边走过一群群自发来我县林区登山探险的森林旅游爱好者。我县森林旅游的资源环境已经越来越被各路客商所看好。

2、森林旅游景点建设初见成效。短短几年间,我县已建成开放神雾山、九岭狩猎休闲中心、武陵岩峡谷漂流、长墅源峡谷漂流、武陵岩山庄等10余个森林旅游景点。2006年11月,我县九岭山森林公园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如今,我县各个森林旅游景点已经串成线、连成片,共同把**建设成为一个新兴的风景旅游区。一些旅游景点在周边省区还小有名气,如武陵岩峡谷漂流、神雾山等景点,不仅在南昌、九江等地拥有较为广泛的客源市场,在武汉、黄石等周边省区的大中城市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据统计,2006年,我县森林旅游景点共计接待游客29万人次,占全县旅游景点接待游客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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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考

森林旅游一般来说就是以森林为旅游活动的主要吸引物和场所,通过人们在森林中观赏自然风光景色、开展娱乐活动、享用林木产品等行为,达到旅游休闲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我县的森林旅游业还仅仅是刚刚起步,森林旅游景点的开发档次还比较低,森林旅游交通的进入性还比较差,森林旅游的吸引内核还没有形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我县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把握住这一新的发展机遇,以推动森林旅游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是要加强发展森林旅游业引导。森林旅游已经成为当今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在林木资源使用取向上将发生重大改变,在面临林木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林木资源的采伐利用两重选择时,林农将越来越趋向于选择林木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而不再追求采伐林木的短期经济效益。我们必须走出传统林业思维定势,积极鼓励广大百姓通过以山林入股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开发,或者参与森林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