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市县政法机关新的领导班子配齐后,今天把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召集来开这次座谈会,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市委对政法工作高度重视,黄泽元书记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对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0月上旬,又专门深入市级政法机关进行专门调研。这次座谈会,就是要贯彻落实市委及泽元书记的有关要求,使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提高履职能力水平。这次市、县(区)领导班子换届,全市8县(区)政法委书记全部调整履新,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政法委书记,这是对全市政法队伍的有力加强,随之也面临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的考验。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座谈会,也是一次培训会,就是想让大家集中精力,对如何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作一些深入思考,比较系统地理一理政法委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努力使自己成长为政法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三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年末岁尾,往往是各类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易发期,维稳安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更加突出,任务更加艰巨。很有必要通过这次会议,和大家一起研判形势、分析情况,切实提高警惕性和敏锐性,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四是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由于受换届、领导班子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工作比较滞后,还有欠账。当前已经到了最后冲刺的时候,任何一项工作拖了后腿,都会影响到整个工作大局。在全年各项工作收官考核临近之际,迫切需要我们对表对标省市的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进行盘点对账、查缺补漏、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在省上年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刚才,各县区汇报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谈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总体感觉,今年以来,各县(区)政法委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但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差距和问题,希望各县区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面,我谈三个方面问题,与大家作以交流。
一、准确把握党委政法委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任务
对于党委政法委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准确把握党委政法委的性质、定位和职能,这关乎工作方向和原则。20**年1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委政法委的性质、定位和职能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工作。
首先,深刻认识党委政法委的性质定位。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法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必须遵循的首要政治原则。各政法部门共同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他们的工作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紧密衔接,各部门在依法各司其职的同时,就必须有一个专门的综合性机构负责统一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不然政法各部门就会孤立作战,行不成强大合力。党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工作组织领导的重要体现,就是专门设立党委政法委。《政法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党委政法委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从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高度,充分认识自己的性质定位,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承担自己的政治责任,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准确把握党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干工作,首先要明白这个行业、单位、岗位的主责主业是什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方向明确。对于我们政法委来说,主责主业是什么,职能任务是什么。《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主要是六项职能: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条例》明确提出党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全面履行10项职责任务: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二是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三是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四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五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七是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八是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九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十是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这“六项职能、10项职责”就是政法委的工作主线和着力重点。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入脑入心,所有的工作都要围绕和遵循“六项职能、10项职责”来谋划、推动和落实,不断提高对政法工作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正确处理党委政法委与各级党委、政法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党委政法委要做好政法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关于党委政法委与党委之间的关系,《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发挥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党委领导下全面履职、敢于担当,坚决服从和执行党委决定,协调推动政法各单位执行党委决定,切实做到对党委负责、受党委监督、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关于上下级党委政法委之间的关系,《条例》明确规定是指导关系,中央政法委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工作;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对上级党委政法委来说,就是要着眼于增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提高政治站位、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决策部署、提升素质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下级党委政法委来说,就是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法委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法委决策部署,主动请示报告工作,负责任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关于党委政法委和公检法司安等政法单位的关系,《条例》也给出了清晰的规定,是“指导、支持、督促”的关系。就是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事项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上,不能包办具体事务,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不能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正确处理,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二、更加有力有效地发挥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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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要抓好命案风险源头防范。截止目前,全市今年共发命案17起,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34.6%。但环县命案高发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占到全市命案发案数的近一半。按照每10万人新发命案0.65起的控制性指标计算,全市命案发案数应控制在17起以内,全市发案指标已达到上限。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命案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树牢命案“可防可控”理念,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清仓”行动,压实基层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和乡镇政法委员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过筛式、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排深排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全面落实领导包案、限期化解、重点稳控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要充分利用全省命案预警预测预防智能系统,实行“蓝黄橙红”四色预警管理。同时,要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命案侦破打击、法治宣传教育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五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今年7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社会治理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政法部门在其中责任重大。9月份,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在广东省主持召开了基层社会治理调研座谈会,提出了聚焦“八个字”的要求。一是聚焦“打”: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聚焦“调”: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二是聚焦“管”:强化社会治安精准管控,严防重大案事件发生;四是聚焦“用”:用好基层信息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治”水平;五是聚焦“织”:织密网格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六是聚焦“疏”:开展心里疏导服务,用“心治”促进基层群众“心安”;七是聚焦“奖”:加强对见义勇为褒奖,进一步激发群防群治活力;八是聚焦“融”:探索红色物业发展,开展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试点。我们各级政法委要对陈一新秘书长提出的“八个字”要求,深入思考研究,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上发挥政法部门更大的作用。特别是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这两年各县区也做了一些探索,但仍没有破题,下一步要加大创新力度,把着力点放在完善提升、创新突破、打造亮点上,取得突破性成效。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就是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督促政法机关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二是督促政法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保障社会面管控、流调、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工作,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牵头做好社区管控工作,制定完善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到及时应对、科学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