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讲话
张明体同志
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2010年8月日)
同志们:
刚才,仁银同志就今年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同意。希望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按照司书记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思想认识要统一
今年以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公众安全感稳中有升,在全市平安建设半年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三,涉法涉诉工作在全市位居第四,信访工作在第二季度全市排序中名列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凝聚了政法信访部门的心血和汗水。对此,县委、县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使我县的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在工作中抓法不实,在广度和深度上不够,没有真正落实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三是对出现的问题和工作落后单位的查处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仍然很不到位。四是人员和资金投入不足。一些乡镇综治中心人员不到位,县直部分单位甚至没有专人抓这项工作,经费保障不力。五是观念创新不够,仍然是老一套思想、老一套办法,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新形势。六是我县信访稳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依然较多。例如个别信访老户缠访闹访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特殊群体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县的综治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涵有了新的拓展,我们所说的综治工作,决不仅限于社会治安管理,而是社会的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问题与社会矛盾紧密相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说到底是对社会矛盾的综合治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到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中来谋
2划,放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来考虑,不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向更宽领域发展。我们这样做基于三个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在深化。社会建设与群众的幸福感密切相关,社会管理与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社会建设滞后,群众满意度就下降,社会管理滞后,就容易出现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平正义执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二是上级考核有改进。目前,省、市两级都把公众安全感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直接面对群众采取电话抽样调查的方法,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且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信访案件、重特大案事件、百名干警批捕数、起诉数、技防建设等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定期排名通报。因此,我们的工作必须抓实抓具体,从源头、从基础抓起,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应付和侥幸思想。三是工作差距有压力。我市的公众安全感上半年在全省倒数第一,市里工作压力也很大,因此,下步工作力度必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地方处理会越来越严,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对这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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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关于群体性事件。我县涉及联合诊所问题、复退军人、基督教与文化局的房产纠纷、原民师等问题引发了不安定因素,针对每一个特殊群体或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隐患,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拿出一个初步意见,拿出一名领导挂帅,成立一套班子,制定一套方案,落实一套措施,要痛下决心,力争通过一至两个月,把问题解决掉,实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
3、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没有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制的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三书三问”制,即:逐级签订《矛盾纠纷排调责任书》,落实源头问责。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调处措施不力,导致矛盾升级,引发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责任单位与信访人签订《处理信访问题承诺书》,落实环节问责,对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从接访、交办、办理、落实、稳控、处臵等环节逐一查找原因,属于哪个环节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点人员及困难信访群众签订《稳定帮控保证书》,落实结果问责,对应该帮扶而未帮扶到位,又出现越级重访或赴京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同志们,搞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