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政法委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意见讲话

加强政法工作构建和谐平利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2月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基本特征以及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构建和谐平利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构建和谐平利,必须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特征和有关工作要求,都与政法工作密切相关。

首先,政法工作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专门工作,属于上层建筑和社会建设的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越是深入,政法工作就越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是坚持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特征和要求看,民主法制本身就是政法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公平正义、安定有序,要靠政法工作作为手段予以保障,它也是政法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目标;社会诚信的基础是良好的伦理道德加社会主义法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法制塑造社会诚信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也离不开政法工作的保障;社会活力的激发和维持所需要的良好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在开发利用中的互惠关系,都需要运用法律加以调节和保护。所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要求社会各方面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而法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人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社会矛盾纠纷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减少,社会就有了稳定和谐的基础。因此,加强政法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第四,加强政法工作也是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需要。经济快速发展是构建和谐平利的物质前提。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确立了“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着力构建三大经济体系,建设陕西生态经济强县”的发展思路。无论是发展绿色农业、环保工业,还是发展生态旅游,都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加强政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措施。

二、构建和谐平利,必须认真规范执法行为

政法机关肩负着弘扬法治、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治安、保持稳定的重要任务。规范执法行为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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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一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侵犯国家与公民财产的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对各类违法犯罪,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切实主持和伸张正义三要在构建和谐平利过程中,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依法公平公正地妥善处理好大量的民事、行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四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平利稳定和谐

4、司法行政部门要筑牢依法治县的基础一要以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推动民主法治和依法治县的进程二要改善法律服务方法,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三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司法调解职能,使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效结合起来。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要做到早发现,早调处,防止矛盾扩大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5、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做到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二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要逐级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按照“第一要务是抓发展,第一责任是保稳定”的要求,层层落实综治责任,严格奖惩兑现,行使“一票否决”权四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强化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治安中心户长的作用,实现群防群治五要以“安全平利”创建活动为载体,创建一批“安全乡镇”、“安全村”、“安全单位”,实现平利平安。要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做到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群众满意,为建设陕西生态经济强县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