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两年来,县委新班子结合富平实际,坚持把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政法工作作为优化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方面,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结合实际,对症下药,狠抓管理,增强素质,队伍面貌有了明显变化,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县委政法委、县法院被市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
政法单位”,县法院荣获集体三等功;县公安局连续破获了4起涉命案件,举县震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荣获单项奖20余项。主要做法:
一、调查研究入手,探寻治本之策
2001年县公安局一正三副四名局长“傍黑案”,给××县政法队伍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重灾区”。2002年初,省市派驻联合工作组进驻××县,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和违规清退工作。年底,县委、县政府新班子换届到位,面对受到创伤的政法队伍,主要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出台措施。县委政法委员会按照县委安排,组织力量,在政法机关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全面调查,针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党管干部原则落得不实、队伍管理软弱无力、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不高等问题,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公检法司四长为成员,成立专门班子,认真起草对症管用、关乎长远的队伍建设纲领性文件。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分管书记全程参与,两上两下,反复修订,出台了县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中推行“五条禁令”的决定》等两个重要文件。《意见》就未来五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政治建警、业务强警、队伍管理、监督查处、协管干部等方面提出了科学的、具体的要求。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县委在政法队伍建设上,明确提出治警必先治长,抓班子,带队伍;具体实施中突出抓选任,用贤能,确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县委政法委积极按照县委的要求,强化了各项基础工作,优化了政法队伍建设的整体格局。一是规范运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四个服从”,开展“三个管住”、“五个不”活动。县委政法委身体力行,按照“统一思想,团结兴警,埋头苦干,重振雄风”的总要求,把公检法司各级班子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工作大局上来;定期组织“四长”,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省市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使其始终在思想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好政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增进了彼此了解,促使他们事事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向前看。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了团结有力、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二是严格考核。县委加强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每年通过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各个班子的状况,并向县委写出评价报告。对问题班子,本着“不怕丑、不怕痛、不护短”的原则,及时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有效改变的,向县委提出班子调整意见。
三是落实协管。强化县委政法委的协管干部职能,既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管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又重点监督管理好政法部门的中层干部。对于中层干部的任免,政法各家先提出初步意见,由政法委考察、审批。不按程序办理的,任免无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按队伍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在中层干部任用上,充分尊重民意,不定框,不划线,先由群众进行公开推选,当场公示拟提拔对象,严格依《条例》办事,按程序用干部。在10月下旬公安中层股组级干部的任用中,县公安局党委提出初步意见,县委政法委认真考察后,否决了一名干部的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