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模式研究(上)

农村信用社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农村信用社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方向与发展模式,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兴衰、成败,而且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当前,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关键是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以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使之真正成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和桥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推进其健康、稳定发展,本调研组结合天津分行辖区实际,选择山西省临汾市,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就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模式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关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

1996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农村信用社改革由争论、徘徊,进入到实质性改革阶段。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的脱钩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制的改革方向,端正了信用社的经营行为,把服务方向定位在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上;组织开展了对信用社的改革。整顿、规范和管理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加强对信用社的监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治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基本遏制住了风险蔓延的势头。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信用社的经营状况逐步好转,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走上了稳健发展的轨道。

农村金融改革的实践说明,明确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是深化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事关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本调研组认为,坚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需要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就是要牢记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立足农业和农户,面向农村经济,提高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水平

为谁服务的问题是个方向问题、根本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凡是坚持为农业、农民服务,办社方向正确,信用社信贷资金主要投放给农户的,经营效益就好,风险就小;凡是把大量信贷资金集中投放到非农产业(如乡镇企业)、或用贷款垒大户的,效益就低,风险就大。

1.农户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承贷主体,具有风险小,安全性高的特点。据对山西省临汾市调查,全市信用社2000年各项贷款收息率分别为:农户贷款92.5%,个体工商户贷款92.14%,乡镇企业贷款50.8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3.22%,其它贷款9.95%。从贷款到期收回率情况看,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户贷款分别为91%、84.2%(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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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中可以看出,信用社各项存款、贷款分别占到三家农村金融机构的55.38%、39.56%;2000年,信用社的各项存款、贷款净增额占到三家金融机构净增额的61.61%、46.46%。农业、农村、农村金融是个紧密联系的整体,信用社通过充分发挥联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作用,带动农民走向市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四)坚持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的信用社体制改革,不搞“一刀切”

经济决定金融,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信用社体制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自然条件、经济因素、社会环境等对信用社的影响很大。在天津分行辖区,既有华北平原这样的平川地带,也有以山区为特征的太行山区、吕梁山区,还有内蒙古高原上的农牧区。因此,信用社体制改革不能一个模式、“一刀切”,应该是多种模式,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