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5月下旬以来,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今年汛期降雨将明显多于历年水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洪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在继续抓好抗震救灾的同时,统筹兼顾,科学调配力量,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防灾防损、抗灾救灾和灾后理赔各项工作,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要根据受灾地区灾情,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灾情处置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防汛抗洪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二、要切实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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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保险公司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保户服务的宗旨,想保户之所想,急保户之所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灾后查勘定损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要针对暴雨天气中事故高发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增配相关人员和设备,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要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改进理赔服务方式方法、提高理赔效率,对因暴雨洪涝灾害产生的报案,如与政府发布的暴雨洪涝灾害通报时间相符的,应免于提供气象证明材料。要加强对基层公司重大灾情赔案处理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有关保监局要组织、协调辖内各公司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积极指导各公司加强和改善理赔服务方式,确保理赔服务及时到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