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年度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确保完成201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和县政府林业工作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进行科学考核,公正评价,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

局属各科室,两场一圃。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部署的林业工作(包括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执法,大型林业调查、规划、区划等)

2、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的重点林业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阶段性林业工作

3、根据局党组年初提出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涉及到全县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或其他紧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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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工作考核结果汇总后作为年终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2、激励措施。单位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获奖荣誉最高的予以重奖。争取到上级项目的,给予奖励,项目较大的予以重奖。争取省级(含省级)以上无偿扶持资金5万元以上的或争取到县级(含县级)以上单列资金的,对单位及有关人员按照争取资金的5%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