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为全面贯彻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为林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现就我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为我市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局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
(二)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严格遵守省委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一是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要坚决拒收,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三是不许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四是不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五是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违反规定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六是不许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七是不许在分配、购买、建造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九是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十是不许观看淫秽影视书画及表演,不许接受色情服务,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十一是不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十二是不许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撒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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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进一步提高对廉洁自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党员先进性,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要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专项清理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继续大力推行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落实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局纪检监察机室要积极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局组织人事处要认真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室积极配合,督促领导干部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在生活会上进行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