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书记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遵照2023年度主题教育活动具体规划及民生生活会安排,我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先导,以落实整改为核心,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固化了政治立场,磨砺了党性修为。本着这样的基础,紧扣“六个方面”的目标要求,我在思想、生活与工作的多维度上,逐项深入排查个人的短板,深挖问题根源,明确了改进的措施及未来的努力方向。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方面一是对理论深入学习的力度不够。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我未能深入挖掘其精髓,停滞于表面的浏览,未能做到深入、细致、全面的掌握,尚存欠缺,亟待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在深化“四个意识”、巩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的理解上,我仅停留于对经典原文的阅读,未曾在学习与思考、深刻理解、应用实践上下足功夫,讨论交流缺乏深度和透彻性,重点把握不准,难题解析不清,思辨与领悟力不足,对“两个确立”的深层含义和核心实质把握不够深刻、不够透彻,在归纳与运用、学以致用上尚有不足,将学习成效转化为促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显得不够充分。二是学与用的结合程度不够紧密。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关键精神,我学得不够透彻,理解不够深入,致使学以致用的转换率和实操频率未有明显提升,缺乏行之有效的自觉行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政法实务中,整合应用不够深入,执法成效不尽人意,未能将所学知识转变为工作谋划的新视角和新方案。在本地区政法领域也尚未形成具有示范意义和可复制的标杆经验或关键措施。

(二)政治素质方面一是政治信仰尚显摇摆。虽然提升了政治站位,坚定了政治立场,遵循了政治规矩,深信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但理想信念之锚并未牢固落锁,对“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的实践不够彻底。缺乏远见卓识的政治洞察力和应有的责任感,理想信念坚守上带有一定的盲目态度,安全红线的守护不够严密,政治修养有待提升,精神层面现有“钙质流失”现象。提升政治站位、把握大局、增强责任感的自觉性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组织生活会的质效有待提升。引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参与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时动力不足,往往仅为应付任务,存在走过场的心态,缺乏必要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没有以敬畏之心、感恩之情、热忱之意参与组织生活,导致会议效率低,质量欠佳。在组织生活会中个人提材料内容粗浅,反思不深刻,交心谈话显得敷衍。

(三)能力本领方面。在持续完善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强化预防体系和实现防控体系快速提升方面,我投入的精力和努力尚显不足,缺乏冲破难关的魄力和积极主动出击的斗志。本年度以来,我区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数量持续下降。然而,在高效遏止犯罪、预测预警和预防风险的能力上还显得较为脆弱,在面临新状况、处理新问题、采纳新思路以优化治理模式时,存在着策划不够周密、追踪问效不足、主动研究不力、导向性检查不频繁,预防与降低社会冲突的能力与水平还有所不足。遭遇一些复杂难题时,缺乏斗争的勇气,有时畏难怯战、不敢担当、不敢下猛手,有时表现出避重就轻、畏缩不前、推诿敷衍的态度。例如,在协调解决信访问题时,缺乏积极主动的态度,害怕承担风险、惹事生非、引发混乱,减少了深入基层的调研,与民众的沟通交流不足,对实际问题的耐心解决更是寥寥无几,逐渐形成了“遇难事先回避、面对矛盾不正视”的官僚作风,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日渐增加。

(四)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识尚不深刻。虽然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工作导向,但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仍有待加强。在处理群众上访问题时,未能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去认识问题、作出决策、落实行动,具体事务处理中更多强调履职尽责,而少有直接电话询问或深入基层的实际行动,对于民情民意的了解、民怨的化解还不够深入,对群众的声音的倾听和需求的掌握尚不到位。二是服务群众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创新。在政法工作的开展上,尚未完全以服务基层、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对工作的思考和策划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入。往往满足于应付眼前所遇之事,才干所及之事,与基层的现实情况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在运用新的工作方式、新的传播载体、新的实施手段方面,亟需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作风方面。在履行区政法委书记的责任和职能方面,我能够严格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和地方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但是,在推动实际政法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缺乏前瞻性的思考和长远规划,对未来社会治理的趋势和挑战缺少深入的研究和预判,使得工作中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管理和服务的精细化程度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细致的工作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再次,对于决策的执行力度和持续性不足,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执行机制和监督体系,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后,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方面,需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确保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能够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化解矛盾,保护和发展民生。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推进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要在社会治理的各个层面,都能更好地运用法治原则和方法,提高治理的科学性、精确性和有效性,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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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理论素养,推进自我革新。坚持深化理论修养,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性锻造,系统化、全局性、深层次地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增进政治洞察力、领悟力和执行力,赓续忠诚支持“两个确立”,铁心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坚守和强化理想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力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法领域各个环节得到彻底实施和细致落地。

(二)锤炼担当意识,培养斗志。始终把握“人民至上”的核心理念,以确保社会治安稳固和民众安居乐业为核心目标,基于民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线索,加强案件处理、专注监督、精准研判,深入开展案件审查、实况核实及问题整改,确保法律严格执行、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并且,增强信息科技支撑,主动创新高效务实的社会治理方案,构建平安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不断推进政法工作的智能化发展。

(三)提高素质能力,构建精干部队。按照“严格、实际、细致”的要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和队伍管理,确保政法工作快速发展。培育脚踏实地、勤勉工作的风格,增强法治理念,牢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在完善激励和约束的长效机制基础上,细化实施优待警察的政策措施,严格警务管理,以坚决果断、执着勇敢的态度,出硬拳、施实策、加强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斗争意识,鼓舞责任担当,致力打造政治上忠诚、技能上精湛、能力上出色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