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

绿化管理大纲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美化公司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范围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各分中心之互相配合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岗位职责

第四条

绿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做好公司绿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2)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工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掌握准确;无违章违纪现象。

(3)按照企业绿化基本要求,做好年度绿化计划,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落实。

(4)检查、记录向领导报告绿地、树木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解决问题。

(5)落实防火、防盗、防病虫害、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6)熟悉安全知识,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发生;能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7)督促所属人员做到定期除草、施肥、浇水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8)负责部分公共场所摆放观赏植物,并做好养护工作,认真执行花木损坏赔偿制度。

(9)监督所有相关人员对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物品管理调配井然有序,熟悉和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

(10)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11)严格控制绿化管理成本。费用开支有计划。合理开支,无违章支出现象。

(12)负责整体绿化管理工作及绿化区域划分、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包干区域的绿化问题。关心公物损坏情况,特别是绿化管道、各处上下水等

2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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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进入园林小路、花坛、绿地、草坪,违者罚款10—30元,造成损坏的参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