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1〕102号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严防地下管线外力破坏事故发生,确保大运会期间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下管线安全是城市正常稳定运行的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是大运年,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

二、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毗邻区域内有地下管线的,应会同施工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签订地下管线保护协议,明确安全保护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和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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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监督检查,对地下管理保护措施未落实、违章作业或野蛮施工行为要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未落实整改的或造成地下管线破坏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