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扩权强县两年来工作总结|林业局工作总结

【摘要】

: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任政字[2005]69号和冀政[2005]8号文件精神,注重上下衔接,扩权强县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对照任政字[2005]69号和冀政[2005]8号文,上级赋予我单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任政字[2005]69号和冀政[2005]8号文件精神,注重上下衔接,扩权强县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对照任政字[2005]69号和冀政[2005]8号文,上级赋予我单位的扩权强县政策有:

计划直接上报。林业年度生产计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各类林业重点工程的项目资金任务申请等直接上报省局,同时抄报市局备案。

经费直接安排。涉及林业行政性收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的项目,原应上缴市局的部分现留归自用。

项目直接申报。需报送国家和省林业局的林业投资项目,可直接向省局申报,并抄报市局;申请国家和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申报的各类林业科技推广计划项目,可直接上报省局,并抄报市局;市局审批权限内的林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可自行审批。

用地直接报批。享有征、占用林业的初审权,可直接报省局审批,同时报市局备案。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在省级以下审批权限内的,可自行审批,分别报省局和市局备案;所属国家和省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抚育采伐,国有林场低质林改造和更新采伐,可自行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分别报省局和市局备案;需申请委托出省木材运输证的,直接报省局审批,同时报市局备案。

证照直接发放。受省局委托,可直接发放各类林业执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局发放的证照除外)。空白证照直接向省局申领;无公害产地的申报认定由省局相关职能科室直接管理;涉及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及其他属于省局发放的证照和批准的事项,直接报省局报批、核准,抄报市局。

信息直接获得。省林业局召开的年度综合性会议、各种专业性会议、发放的各类文件、指导工作的各类信息,凡是市局参加或享有的,也扩大至我局。

两年来,在沧州林业局的支持下,上述政策全部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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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项目情况

2004年,我们争取到退耕还林项目资金390万元,同比持平;2005年,争取到退耕还林项目资金395万元、植被恢复费90万元,共计485万元,同比增长24.36%;2007年,争取到退耕还林项目资金335万元、白洋淀湿地保护项目资金40万元,共计375万元,同比减少22.68%。

今后,我们将结合**林业实际,积极转变工作方法,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确保扩权强市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