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富阳市鹿山街道办事处文件
富鹿办〔2010〕26号
关于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
各建制村:
4月5日是清明节。清明期间,由于上坟祭祖,烧纸、放鞭
通
知
炮、燃蜡烛等传统习俗野外用火急剧增多,一直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更是春季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竭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的防控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村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认清清明期间严峻的防火形势,严格落实村主要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强化“街道领导管片,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护林员管坞”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各村对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充分认识野外随意用火的危害,认真吸取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失的惨痛教训,严格加强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防控工作。
-1-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各村要利用广播、通告、标语横幅、致农户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反复进行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走村串户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移风易俗,采取献花、植树、劈铲杂草清理坟地等文明祭祖方式。要重点加强对上坟祭祖人员、老年人、中小学生、景点游客等流动人群的宣传教育,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点香、燃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
三、重在预防,严管火源
由于清明期间大量人员上山祭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因此,各村要以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采取严防死守,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按照《富阳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全力以赴,进行突出巡守。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要增加人员并佩带明显标志,在重点地段进行设卡检查,对少数不听劝告、执意违法用火者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形成森林防火强硬态势。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010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