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家林权制度改革后家乡的林业发展情况,深入分析我国林业制度改革利弊,探究新农村建设新思路,笔者于8月20日跟随沂水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及各乡镇林业站长参加了2010年沂水县生态林场自查验收培训会,并走访各乡镇获取了本年沂水县林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今年以来,本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生态林场建设步伐,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造林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工作重点;以提高林业的生态、社会、文化和经济四大效益为核心,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绿化、林场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规范化保护为总出发点。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住造林黄金时机,大干快干,努力培植森林资源,不断丰富森林景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构建起了全县森林生态旅游大格局。

沂水县以生态林场建设、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城区周边山体绿化、杨树丰产林、全县荒山绿化为总抓手开展营林生产。立足实际,坚持植树造林不动摇的指导思想,完成了上半年的林业生产任务。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营林面积10.1万亩,其中荒山造林6万余亩,杨树丰产林4万亩,林下经济35万平方米,完成城区周边山体规划面积1.4万亩。今年春季,局领导班子会同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科学规划,实现了以基地建设为中心,以点、线、片、带栽植相结合的栽植格局,大力实施了四大杨树丰产林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沿河围库工程、城乡绿化工程、农田林网工程),目前,4万亩速生丰产林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

同时,沂水县超额完成了荒山造林任务。目前,全县荒山造林完成了6万余亩。今年该县按照因地制宜,山、水、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荒山绿化规划及生态林场建设规划,县林业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宜林荒山和生态林场建设地进行了统一科学规划。所有工程造林点全部经过公开竞标,运用专业造林队开展工程造林。今年乡镇自行造林4000亩,也全部按照工程造林的标准进行实施。

今年沂水县还完成了30万平方米林下经济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该县狠抓了林下经济的发展,重点推广发展了食用大球盖菇、双孢菇、平菇、杏孢菇、黑木耳等菌类;蚂蚱、金蝉等特色昆虫;鸡、鸭、鹅等林下禽类养殖为主流的林下经济产业。

在笔者跟随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下乡调查时,了解到局组织局班子成员、包乡镇林改人员在工作中施行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保证分管领导对工作的全面部署。要求检查工作人员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对我县的林改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

听。听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村以书面材料形式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查。一查乡(镇)、村两级林改机构、人员、经费、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二查乡镇、村集体林改摸底调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可靠;三查乡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是否真正通过集体讨论,是否有会议记录;村级林改实施方案是否有请示、有批复,是否做到程序、内容、方法、结果四公开,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看。主要查看宣传、组织、发动是否深入、到位,宣传标语等是否落实,宣传资料是否规范、是否把林改政策真正宣传给群众;村组会议、林改方案是否达到两个2/3标准要求,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林权档案资料收集是否齐全、规范。

访。查访各乡镇、村领导是否真正重视林改工作,实地走访林农,核实林改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林农是否清楚相关林改政策;对本村林改实施方案是否满意;走访群众在林地勘界中是否做到到场签字,是否做到勘界张榜公示;是否存留影像资料;乡(镇)、村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

工作中,该县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保障工作: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在实地察看地形地貌,听取各方建议的基础上,县林业部门组成了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的杨树丰产林、荒山造林、林下经济质量督导组,按照农田林网化、沟渠林带化、荒山规模化、树种优良化、结构合理化的要求对宜林荒山进行了科学规划。

二是严格技术规程,实行规范化栽植。在造林过程中,局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到造林地点进行实地检查,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技术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检查验收的“四统一”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该县严把了整地、苗木、栽植和抚育四道质量关。三是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在县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该县将社会自愿捐助、世行贷款项目造林资金及国家、省、市荒山绿化项目资金捆起来使用,全部用于工程造林。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力地调动和激发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搞好林业生产积极性,推动了造林绿化工作的进程。

四是严格责任奖惩机制。该县以县委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将植树造林任务落实到乡镇,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严格实行了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包管理区、乡镇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文件明确规定,对造林质量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不能足额兑现造林资金,视情进行罚款。对工作进展快,按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的,按考核标准兑现造林资金。

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已达到11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9%。全县形成了荒山、沟渠、河滩、平原综合绿化体系,呈现出“田成方,林成片,路成行”的林业建设新格局

第二篇:林业调查报告-160170220本文总结西昌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形势,发展思路及对策,经验及效益,面临新问题和发展前景关键词:非公有制林业思路及对策

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林业建设中最具活力和潜力具大的产业。面对新的形势,西昌市非公有制林业已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多元化投资林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非公有制发展林业产业的先进典型。

西昌市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幅员面积2655平方公里,辖37个乡镇,238个行政村,总人口55万人。全市林业用地226万亩,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6.8%,森林覆盖率33.4%。林业管理机构有种苗站、林产公司、二个林场、四个森林经营所等九个林业基层管理单位,非公有制林业建设在89年开始实施。

1.西昌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基本情况

西昌市紧跟国家大力倡导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形势,全方位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1993到2002年底,非公有制林业造林34.6万亩,其中:速生用材林18.6万亩,干果、水果、林药等经济林

17、4万亩。造林业主按经营规模分为。万亩造林特大户1个、千亩造林大户17个、五百至千亩造林户38个、一百至五百亩造林户224个、五十至百亩造林户7000个、五十亩以下造林户6.3万户(包括退耕还林户),企业造林14户,外商合作造林1户。森林覆盖率由93年24.4提高到2002年的33.4%,使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西昌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思路及对策

深化服务,促进发展。西昌市从转变部门作风入手,发挥自身优势,搞好专业服务,推进以非公有制林业建设为重点的林产业发展。

2.1掌握国家的林业政策积极引导发展。市委、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深入基层搞调研,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农民、机关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资,承包荒山植树造林,实行谁造林、谁投资、谁受益的多种形式,土地承包,“四荒”的拍卖,林木林地有偿转让等效政策。非公有制造林投资实体以个体户、联户、合股、企业造林,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造林积极性,激励几百户造林大户迈向荒山,闯进林海。

2.2搞好资金服务。为解决造林业主发展林产业资金周转问题,林业局积极争取世行贷款、农行贷款、协调市财政、农村信用社优先为造林大户提供一定资金保障。改变过去依赖国家出钱造林转为多渠道集资造林,缓解了造林资金不足问题。

2.3确权发证落实林地产权。市人民政府为非公有制造林户造林质量达标后发放“林权证”,使投资造林者具有法律保证,群众防开手脚大胆开发。

2.4搞好技术服务,为确保造林质量。林业局实行局级干部和科股级负责人分片包片责任制,并成立技术小分队到乡村、山头地块搞规划、讲技术、把好造林、育苗质量关。

2.5搞好苗木服务。以市种苗站为主体,以林业场所站苗圃为补充、个体私营苗圃为依托,协助造林实体满足种苗需求,2002年全市育苗5000万株,达到了品种纯正、标准高、质量好、价格相对合理,起到了以服务促进发展的效应。

2.6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发展力度。切实保护好造林业主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积极性,西昌市委政府1997年制订14号文件规定,利用世行贷款、农业贷款造林的业主在第一轮采伐时,林农所交的育林费更改资金全部作还贷资金。“林权证”可在银行作抵押贷款。3西昌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经验

3.1市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自己出钱带头,投资荒山承包植树造林,九四年至九五年市级领导干部在林业技术人员的协作下,投资造林面积达到2万亩,起到了良好的引导示范作用。

3.2积极鼓励扶持造林大户。培养支持造林主力军,做到了国家、集体、企业、个人都来维护生态、造林绿化,发展林果业,把资金投入“绿色银行”。同时改变过去造林绿化以政府为主转为非政府投资为主,林业发展从过去的粗放型转入了如今的集约型、规模型、走向了产业化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势头更强劲。如樟木箐乡农民胡孝怡造林6万亩,现林业资产近亿万元,成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个体工商户苟长春把多年积累资金100万元投入植树造林5000余亩;林业职工陈大津3年自筹和贷款投资造林3000亩;西昌华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0多万元,走养殖带动生态农业,种植优质石榴600亩,利用养殖污水和粪便作肥料,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生态效益。

3.3放活机制,探索模式。西昌市放活造林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鼓励农民在交通不便的二半山民族地区发展干果,生态林和用材林、药材5万亩,对安宁河中低山培育高密度的定向速生工业原料林18万亩,利用低产田通过改造种植石榴6万亩,蚕桑3万亩,其它干果、水果、林药材等4万亩。西昌市开始实施“千株树”工程,力争在2—3年内达到户均千株树,收入超万元的目标,非公有制林业已成为我市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

3.4把植树造林与农业、林业产业化相结合。寻求林产品加工收益,回收造林资金,增加造林和保护后劲。西昌市2002年林副产品总产值上亿元,其中石榴鲜果产值6000万元,林木种苗生产销售产值2000万元,其它林果、林药、蚕桑等产值4000万元,桉树材、油产值400万元,既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又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4.当前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面临着新问题

4.1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成本越来越大。林业是一个风险大,回报期长的产业,投资造林者直接成本明显上升,目前每亩造林投资成本一般要上百元,部分甚至要近千元资金投入,投资后3—5年才有收益。

4.2造林投资难度大、国土荒漠化不断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现象严重。西昌是凉山彝族自制州府所在地,巨大的人口流动,特殊的干热河谷气候(干旱、火灾、自然灾害)造林地受人为活动、林地林权纠纷,都会使造林投资者血本无归。

4.3林业税费过重。现行国家的林业税费政策不适宜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如投资种植商品林所需税费有育林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林特产税,加贷款(借款)资金利息、土地承包(使用)费、种植、肥料、管护、采伐、运输等培育成本,造林业主还要倒亏100元左右,导致部分农户通过多种渠道借、贷来的资金无法偿还,给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

4.3放开现行人工林采伐限额指标。改变森林采伐限额与公有林同等对待,对农民非公有制林木采伐进行宏观调控,放开非公有制林业林木采伐限额,规范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农业税和育林基金征收办法;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机制,让广大林农带效益发展。

4.4森林资源培育与资源利用脱节。林产品供需矛盾不断加剧,而西昌市利用各种项目工程营造速生工业原料林—直干桉20万亩,因无纸浆厂、纤维板等加工企业收购利用,难以使有限的森林及林副产品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

5.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前景

全市上下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认识上升到新的高度,各级领导逐步把造林绿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主题。更重要的是城乡居民要有一个处处有树木、草地、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街道整洁、空气清新、水体清洁、果木丰盛的生活。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走产业一体化的路子,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三篇:林业执法调查报告关于林业执法的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4年6月

调查地点:梁平县内林业执法区域

调查单位:森林公安局

调查目的:促进林业执法改革

调查方法:走访调查和查阅资料

调查内容:

一、经过这段时间的走访调查和翻阅相关的资料,综合整理起来,我发现本县林业执法曾经出现的一些弊端:

(一)在查处案件上有利的大家都争着上,没有利的就互相推诿,对林业部门形象和林业行政执法权威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配置不合理,打击力度不够强,给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三)多头执法,执法机构相互交叉重叠,容易出现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现象

(四)执法成本过高,缺乏统一管理,重复调查,远距离执法等问题,造成行政执法成本增加,工作效率降低

二、按照行政管理职能与行政处罚只想相对分开、行政处罚职能与执法监督职能相对分开,权责一致,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林业局做出了深化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明确了以森林公安为主题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了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执法主体得到统一,解决了林业系统内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一系列问题

(二)林业行政执法归属森林公安领导和管理,保证了统一的指挥调度,保障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快速有力,有效解决了林业系统内部相互推诿,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形成整体优势

(三)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除森林公安以外,在林业系统内部通过竞争上岗,优化执法队伍。在执法或承重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管理,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统一了执法力量调度,增强了协调配合,减少了相互推诿,提高了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

三、林业执法仍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涉案人员组成复杂,执法环境差

(二)基层队伍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之后,后勤保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林区部分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参与维护林区治安的积极性不高

(四)少数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敬业心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和潜在动能

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克服。一是积极主动地向基层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二是县林业局要抓好基层队伍基础装备建设,在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在林区广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由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联系责任片区制度,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三情”、“四网”、“两个管理”等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防范、控制、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把集中整顿和参与大练兵的有效做法引入队伍管理长

效机制中,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教育森林公安、林业性质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树立森林公安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建议方法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进一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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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妥善解决国有林场职工从事非公有制林业后的实际问题。为摆脱困境,国有林场的职工想方设法寻找致富门路,一部分参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一部分从事政策允许的其他产业。我们认为,只要不领取林场固定工资,且按规定向林场交纳相应的费用,其从事的产业及收入则应被视为非公有制林业经济。那么,这些职工的工龄计算或买断,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问题就成为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据了解,集体林区国有林场职工的两种“保险”,目前是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即便立刻纳入,每个林场都有几十甚至上百万元的补缴费用难以负担)。既然国有林场的改革改掉了职工的“铁饭碗”,职工们又积极投身于国家号召的非公有制林业行业,国家及有关部门就应该制定相应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解决国有林场职工从事非公有制林业的后顾之忧。

六要强化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林产业的规划布局、宏观调控、行业指导与服务的职能作用。一是在思想上进一步放心放胆。在林业系统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继续加快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切实落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经营者放心,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

12供机制动力。二是在政策上进一步放宽放活,重点突破四个方面:改革林木限额采伐制度,赋予非公有制造林者活立木自主处置的权利;尽快制定和完善森林资源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评估体系规范评估工作;逐步建立林地和活立木流转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促进其健康发展;改革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创造性一个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在工作上进一步放手放开。努力创新经营管理新思路。由过去单纯强调管理职能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强化科技服务,加大科技成果推广、优良种苗繁殖、先进技术应用等服务力度,提高非公有制林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力水平。强化市场服务,搞好产加销各个环节的市场衔接,大力发展林业经纪人和各类中介组织,疏通产品流通渠道,使非公有制林业的产品加快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强化经营管理服务,加强行业调控和管理,指导经营者合理选择经营项目,妥善确定经营规模。对损害经营者利益的右法侵占林地、非法运输等活动,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