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总结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二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门卫监字(2017)109号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号)要求,结合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健康门源蓝盾护航”系列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监管方式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六个专业,监督检查任务共27户。其中公共场所16家(其中美容美发店4家、住宿业6家、影院6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家、学校1家、医疗卫生2户、传染病防治5户、餐饮具消毒1户,计划生育1户。截止目前,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数据为执行单总数27户,完成20户,关闭7户,完成率74.07%,完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少,难以实现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目前,我所一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参加本年度双随机人员共只有9名执法人员,监管着辖区内六百多家被监管对象,每名执法人员肩负着数个专业的执法任务,在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时难以实现真正的随机、回避制度。

(二)被检查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因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专业类别被检查对象基数大,实时变动较大、较快,而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未对其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将会导致被吊销、注销或自行停业的单位仍然在信息库中可能被抽取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制度,优化内部实施程序,确保实施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同时,及时总结实施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法应用领域,逐步将双随机抽查方法应用到许可审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等有关执法工作中去,提高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性

(三)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更新维护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被检查对象本底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利于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11月7日

抄送。州卫生监督所,各科室,档。

第三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报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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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检查结果的确定、公示。我所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曰内完成检查报告,并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曰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青海”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