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5篇
第一篇: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
根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的安排,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1.自查的依据
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
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全面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业务人员组成14个自查小组,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深入工程乡镇开展了自查工作。县领导小组组织了2个督导组负责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把关。自查工作从2月25日全面展开,至3月10日结束。
二、工程管理和建设成效
(一)面积保存情况
全县阶段验收总面积8552.1亩,自查保存面积8552.1亩,占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552.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552.1亩,占100%。其中:生态林面积8400亩,实施面积8400亩,自查保存面积8400亩,占计划的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400亩,占保存面积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400亩,占100%;退耕地还林经济林151亩,实施面积151亩,自查保存面积151亩,占计划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51亩,占100%;退耕还林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自查保存合格面积1.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1亩,占100%。
(二)工程管理情况
1.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落实了相应的设施设备,作业设计、合同卡片、自查验收、政策兑现相关工程建设资料较为完善。
2.管护情况
退耕还林地管护实行以经营者管护为主。县、乡层层制定了管护制度和办法,各工程村制定了退耕地管护的乡规民约。全县把退耕还林地纳入天保管护的范畴,作为天保管护人员的重要职责,退耕地管护总体效果较好。
3.退耕农户权益维护情况
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了监督检查,把国家补助钱、粮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特别是近年采取“一折通”方式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抵扣、挪用等违纪行为,维护了退耕农户利益,促进了工程建设。
4.退耕地效益情况
除业主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地块管护措施落实,经营技术到位,效益较好,每亩收入可达多元,农户分散经营的地块经营管理较差,经济效益不高。
三、问题反映和分析
尽管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涉及面广、任务重等原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农户只享受国家补助,不履行抚育管护的义务,部分地方管护较差。有些小班虽然总体上已经达到成林标准,验收合格,但仍有零星地块保存率较低,需要进一步补植。
附件:
1、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结果统计表
2、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
面检查验收)成林与林权证发放面积统计表
3、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申请补查
面积统计表
第二篇:退耕还林阶段验收质量保证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质量保证书
本人参加东至县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做出如下保证:
一、坚持“公正、严格、准确、真实”的验收原则,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及《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执行;
二、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保证提供的检查验收数据符合《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要求;
四、保证对被检查乡镇的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五、保证小班面积调查误差率在±5%以内,小班株数保存率调查误差在±3%以内。
保证人:年月日
第三篇:退耕还林自查报告退耕还林阶段验收
自查报告
二0一一年度二月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上级要求,镇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工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地块后期管护工作,确保退耕农户补助资金的兑现,镇人民政府成立自查验收组,对我镇2003年规划实施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全面自查验收。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对退耕农户负责的态度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后期管护,及时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督促各村做好退耕还林后期管护工作。在明确退耕还林地的基础上做到“谁退耕、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并对退耕还林后期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加强了生态脆弱、坡度大的造林地块管护力度,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损失。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全镇退耕还林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结果
我镇2003年共实施退耕还林面积1630亩,涉及到7个村,26个组,45个小班,全部为生态林,主要树种有柳杉、桦木、喜树、香樟、桤木、杜仲,面积保存率和苗木存活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工作措施
和方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队伍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了检查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林业站及相关部门为检查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农办。具体负责检查验收及表格录制,整理文档。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强化退耕还林管理、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工程健康有效的发展;明确管理,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加大宣传力度,把退耕还林政策深入到群众心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打算
1、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检查研究辖区内退耕还林工程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宣传资料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退耕还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提高退耕还林农户爱林护林意识和法制观念。
2、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以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全镇退耕还林工程顺利、有序开展。
3、对于缺窝少苗,林木长势差,管理不到位的退耕还林地,加强管理力度。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费,引进科技技术,利用退耕还林工程,科学经营林地,妥善解决退耕户生计、致富和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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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以法治林、巩固成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是栽,关键是管,重栽轻管将使工程造林成果毁于一旦,为此,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把退耕还林工程纳入法制建设轨道,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毁林案件,以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对复耕反弹、破坏苗木影响工程质量的进行查处,打击了违法和犯罪,有效保护了退耕还林成果。同时,按照“林权是核心”的要求,正组织各镇乡对去年的退耕还林地颁发林权证,以完善管理,保护退耕还林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对退耕还林工程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但由于该项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面宽量大,对照工程标准检查,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连续4年冬春季干旱,大部分小班造林保存和成活率降低,特别是2012年冬季和2013年春季我县部分乡镇出现饮用水困难,县委、县府甚至安排消防车运送饮用水;二是部分乡镇面积较零星分散,未做到集中连片;三是该工程建设未拨专门的工作经费,部门工作压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