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分析及思考[定稿]
一、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现状
1、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近年来,县上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了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初步形成了由各级党政统一组织、各部门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进一步完善方案,落实责任制。近年来,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县上重新修订完善了《瓜州县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瓜州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逐步建立了全县统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网络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臵体系,做到及时预测分析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责任,把每一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工作落实在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头上。
3、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能倾全力做好排查工作,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摸排,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研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着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信访部门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县级领导包案处理等方法相结合,对一些信访老户、缠访户、重点案件、有可能越级进京上访隐患,专门下发稳控工作交办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专人采取“盯死看牢”等有效措施做好稳控工作。乡镇、部门各负其责、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全面认真开展排查、不留死角。各乡镇、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部门、社区、村组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反复排查。同时,实行领导包村组、包片、包企业、包行业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疑点没有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未真正解决的不放过,采取“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措施和办法,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到位。
5、严格督促检查,实行责任查究。县委、县政府按照《瓜州县信访工作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凡交办的重点案件出现进京、赴省市上访,责任乡镇、部门主要领导,都将给予严厉责任追究;事先没有掌控信息的,或是因排查不到位而发生进京或赴省市上访的,同样给予责任追究;对严重失职,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生产事故发生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6、落实重点案件包保,效果显著。2008年,全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00多起。经过筛选,确定重点信访案件44件。重点疑难案件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牌督办,实行县级领导包案32件,严格实行“双向追究”和“双向问责”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控制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不稳定因素的形成,做到了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意识不强。个别基层组织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无足轻重或认为单纯是信访部门的事,不能与经济发展摆在同等位臵。同时,信奉“兵来将挡,水来土囤”的习惯心理,缺乏预见性,不能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一旦产生矛盾纠纷才事后补救,对发生的问题疲于应付,治标不治本。对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化解是治标与治本、互为促进的关系尽管在理论上明白,也能理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就把二者地对立起来,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超前排查、化解上,矛盾纠纷排查前瞻性不强,从而忽视了抓小、抓早、抓苗头。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够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不健全,处臵力度薄弱,处臵问题付出的代价和成本较高,致使一些矛盾纠纷问题长期积累,给党政机关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压力和隐患。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创新不足。目前,大部分乡镇、部门沿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依赖传统,缺乏创新意识,方法大多陈旧单一,“水过地皮湿”,不注重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成因,没有针对性地制定可行性化解方案。
四是信访部门唱“独角戏”。虽然每年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信访工作考核范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矛盾纠纷排查月报表报送不及时,致使县上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全县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个别乡镇和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细致,发生问题后主动性不强,配合意识差,不能积极主动地从化解问题着手开展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使信访部门陷于唱“独角戏”的境地。
五是《信访条例》贯彻落实不够彻底。个别领导不注意运用《信访条例》解决矛盾纠纷,致使信访制度不能很好发挥作用,以至于使矛盾升级,上访不断,并由一般矛盾引发更大矛盾,甚而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对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对策建议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为增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能力,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稳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出发,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心出发,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本乡镇、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投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办法到位,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要研究制订调处措施、监督和考评奖惩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和权限层层分解,真正落到各级领导头上,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迈上新台阶。
2、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信息网络。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落脚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务求扎实有效。以“五网合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做到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村与村之间、县与乡镇、乡镇与村之间,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联动网络。各乡镇土地、林业、司法、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等部门要加强管理与协调,积极促进各调解组织规范运作,共同参与,更好地解决当地纠纷。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调解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主的调解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力争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范围内,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防范和减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发生。由各级党政统一组织、各部门广泛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3、要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渠道。各级党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主导作用,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预防处臵群体性事件机制。推行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注重发挥律师作用,建立律师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各行各业协会的社会功能,倾听群众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限期办理,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群众反映的各种利益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把每一件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头上,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在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责任查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社会矛盾多发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结合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农家、矛盾化基层”活动,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事项,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同时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思想作风转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进一步健全矛盾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充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以抓平安创建为切入点,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线,做到既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又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一要建立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做出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制定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处理措施,安排下一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三要实行领导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矛盾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四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告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经验调研报告
近几年,我区在省、市委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一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去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1xxxx,已调处10xxxx,占总数的91,正在调处1xxxx,占总数的9,保证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一、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的经济建设、管理方式、社区环境、居民的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引发出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
1、随着我区建设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而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多。去年共排查出此类事件3xxxx,占总数的31。
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区、街办企业基础差、底子薄、竞争能力弱的问题逐渐显现。我区的困难企业较多,因下岗、拖欠工资、劳保福利得不到保障等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去年共排查出此类事件2xxxx,占总数的22。
3、随着社区成员的“单位”、“组织”属性逐渐减弱,社区人口成份日趋复杂。大量的流动人口、暂住人口涌入×××,打破了格局。加之×××居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自我维权意识提高,有问题讨要“说法”的群众越来越多;同时随着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一些涉及个人生活质量方面的矛盾日益增多。去年共排查出民间纠纷1xxxx、占总数的9。
4、是弱势群体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出现的新情况,仅靠城市低保远远不能解决其根本问题,如小孩入学、医疗费用等,从而引发了大量不稳定因素。如在去年整治五车活动中引发大量“拐的”阻路事件。
二、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解决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我们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全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区委、区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立了以分管书记为组长的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综治各成员单位都成立了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定期检查、考核。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区各级都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情况报告、案件协调和督查追究等制度。街道等基层组织坚持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报告一次情况制度,使全区的重大矛盾纠纷能及时汇总、分流、调处。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区委、区政府将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单位包案制、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实行单位包案责任制,按时接待来人来访。对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管辖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都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了协调会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可由我委主管领导及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协调;三是充分发挥“两所一庭”的调解作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矛盾的化解工作。
区委、区政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纠纷,列出清单,派驻工作组集中调处。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关心的旧村改造、土地补偿、滩涂占用、养老保险等重点问题,区委责成一名副书记为组长,由政法、综治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基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并积极作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有效地调处了大量矛盾纠纷,保证了工作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完善检查监督工作机制。
一要加强干部执法执纪的检查监督。干部办案不公,为政不廉,作风霸道,方法简单,政务、村务不公开等歪风邪气是广大群众不满意、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根源。我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教育干部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经常检查干部执政情况、执法执纪情况,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降低群众对社会、对干部的不满。二要加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治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我区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检查内容,结合半年和年终综合考评,认真考核检查各个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治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绩效。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职能作用,大力宣扬人民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不断总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好经验、好做法。
(五)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根本。通过召开各种类型会议、座谈会,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群众法律意误解和守法观念提高了,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同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因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及对策建议
根椐市稳定办公室关于对影响我市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提出对策和建议的要求,结和我局环境保护职能,召开了局办公会议,对今年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和处理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将信访案件梳理排查,区分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破坏五大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植污染、城区建筑业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采矿业地下开采炮声扰民和影响地下水问题、屠宰行业污染问题的解决,站在维护全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
一、排查了不稳定因素。截止到5月份,我局共受理污染纠纷信访件75件,其中水污染15件,大气污染28件,噪声污染19件,固体废物污染6见,其它18件,省、唐山市交办11件共75件、95人次。向省电视台举报的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烟尘、噪声、粉尘污染问题、向省污染举报中心举报的力河化肥厂水、气污染问题、向唐山市电视台举报马兰峪镇三村养鸡、养狐狸污染环境卫生问题、堡子店镇西扬庄村80名村民向唐山市环保局投诉该村铁矿噪声、水污染问题。从信访件中排查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有以下几类:
1、畜禽养殖污染19件,占总量的三分只一。
2、建筑业夜间施工噪声扰民11件。
3、采矿炮震、噪声扰民、影响地下水6件,近期明显增多。这三类在我市点多面广,涉及户多、人数多,只要有人组织联络,参加签名上访的都会很积极,如处理的不妥,最容易引发群体访,形成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我局已将这三类确定为重中之重。
二、当前采取的对策。根据环境纠纷的特殊性,即形成污染难以恢复、污染突发性、危害严重性、影响面大、单个部门难以解决。我局目前采取的措施是:
1、高度重视。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解答问题,对情绪激动的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消除激动心理,使上访人怒气而来,满意而归。
2、快速查处,不拖不靠。接到举报,快速出现场、快速取证、及时做出处理,将问题解在萌芽壮态,杜绝将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难。
3、依法依规、公平处理。按群众反映和我局调查取证的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裁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客观。对未达到个人目的的重访户、缠访户做耐心思想工作,但不能因上访人无理重访而改变公正性。
4、处理程序规范化。对每一个信访件统一按接访登记、现场调查笔录、监测报告、污染损失评估、制定处理决定书的程序进行,处理决定由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形成一个完整的挡案,为进入司法程序打下基础。
5、落实责任制。对办案人员、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难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提出严格要求,防止因执法不公造成大面积上访而影响社会稳定。
6、加强和乡镇、有关部门的配合,共同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三、建议。
1、在处理污染纠纷问题上,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1999]22号文执行。
2、对无理的重访户、缠访户、聚众闹事的应依法惩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把信访工作引向法制轨道。
四、建议与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维稳观念要更新。正确认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目的。要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真正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工作机制要创新。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必须不断加固基层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①强化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维稳工作责任体系。真正建立起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定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②健全基层维稳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工作组织、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单位、群体访不出市,把问题解决在发生单位,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当地,控制越级进京赴省上访。③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市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信访工作格局要有新突破。树立大信访观念,确定大信访思路,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共同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①建立五大机关综合办信访制度。市委、人大、政府、纪检、政法等机关信访部门,定期沟通情况,排查各类问题,制定预案,联手办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②创造一个良好的信访接待条件。逐步扭转目前各家分散接待,信访人乱闯乱撞、乱跑乱进的局面,为信访人提供一个比较舒适的、宽敞明亮的接待场所,让信访人来有地方坐,口渴有水喝,努力减少群聚室外或堵大门的现象,做到说有专人听,事有部门办,反馈有结果,不出接待场所就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③充分发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把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市委、市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④加大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
随着企业改革步入攻坚阶段,企业职工群体访、集体访、越级访经常发生,甚至还存在着赴省进京访的隐患,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依法治访要有新举措。要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必须坚持四个原则:①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归属机关和基层单位。②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特别是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问题,在做好超前化解工作方面狠下功夫。③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处理上访积案和上访老户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反映要求合理的、符合政策的要排除干扰,下决心尽早予以解决。④坚持依法治访的原则,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范好各项工作制度和治理措施,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改变部分群众在信访活动中“唯上、唯大”的思想,引导群众逐级有序地反映问题,切实维护好信访工作秩序。
总之,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仅靠一个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依法办案,对一些涉法信访问题可聘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共同会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二是加强同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信访接待,研究解决问题,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三是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四是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报告本月全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分析
本月接待矛盾纠纷当事人2批,人次8次;排查矛盾纠纷8次,排查矛盾纠纷1起;调处纠纷12起,其中调解成功12起、直接调解4起。
二、分类分析
在本月调处的12件矛盾纠纷中,有征地拆迁纠纷1起,环境污染纠纷1起,婚姻家庭纠纷2件,有邻里纠纷3件,土地承包纠纷2起,合同纠纷1起,其他纠纷2起。
三、隐患分析
本月我镇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主要还是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之间的具有农村矛盾纠纷特点的纠纷。各基层调解工作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调解信息员的作用,对于出现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及时的处理,确保了社会平安、稳定。下一步,镇调处中心还将与个基层民调组织一道加大排处力度,对重点人群进行跟踪调处,以防止出现原有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矛盾纠纷隐患的爆发。
四、个案分析
近日,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事件经过:2008年,滨江村骆庄组部分农户与村民李红军签订了农田承包合同,承包期到今年11月止。在李红军未知情的情况下,今年三月,出租此块田亩的农户与第三方王如莲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了定金,欲在与李红军合同期满后将土地租给王如莲。现李红军合同期满,想续租,王如莲拿着合同欲让李红军撤出,两人相持不下,找到出租方,出租方也难于解释,又想把土地继续租给李红军,而王如莲也不肯让步,三方引发纠纷。
我镇调委会调解员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受理纠纷后,同三方代表进行了沟通,并讲解了《合同法》有关内容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李红军享有优先承租权对该纠纷,认为出租方在与李红军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前欲与第三方王如莲签订合同一事未通知李红军,对此引起的纠纷出租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调解员的细心劝导,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1、李红军享有优先承租权;
2、出租方退还与王如莲签订合同时支付的定金,并按照合同要求给予王如莲单方违约金作为赔偿。
3、李红军给予王如莲500.00元作为补偿。
五、研判分析
基层矛盾纠纷的产生很多情况下是由于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造成的。当自身与他人、集体、或政府发生矛盾时,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有些群众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死理”,爱钻“牛角尖”,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各基层调委会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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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关于与校园周边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园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了排查,发现在我校周围仍有无证经营的网吧、商店多家,这些场所严重影响了我校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无证商店向学生出售的“三无”食品更是极大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此外,校园周边还存在非法行医、给学生播放黄色录像的窝点。基于此,该小组汇同相关部门已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做出了严肃处理,目前校园周边环境还在进一步整顿之中。
第三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