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的创新途径探索
农业保险的创新,是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动力。我国农业保险要走出困境、要寻求较大的发展,探索农业保险的创新是必然的选择。探索我国农业保险的创新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农业保险产品市场的创新
当前,国际上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分为两个主要类型。一是区域产量指数保险;二是气象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是以一个事先指定的平均区域产量(通常是县)为基础,当被保险的农作物平均区域产量低于指定水平时,确定损失补偿支付的合同。损失补偿不依赖于单个农场产量,只取决于实际区域平均产量与指定水平的数量关系。而且.保险人不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从而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区域平均产量低于指定水平时,那些个体产量高于指定水平的农户,能在没有损失的高产量情况下,额外地获得保险公司的损失补偿,有利于激励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气象指数保险是在一个事先指定的区域内,以一种事先规定的气象事件的发生为基础,确立损失补偿支付的合同。气象指数保险在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更有助于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而且气象指数的农业保险不需要农场产量的历史数据,仅需要历史气象数据和准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农业保险直接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依据,而不是间接地通过产量来反映系统性的农业风险,从而为保险公司承保系统性农业风险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的创新
目前,国际资本市场上,转移农业灾害风险的金融产品已经被开发出来。一是cat债券(catastrophebonds),它为飓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提供了机会,它使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更可行、更可获得。cat债券是可交易的金融债券,使持有者在某种巨灾事件发生时,获得资本或者收益、债券息票等。由于其主要的支付依赖于自然灾害风险指数,所以cat债券有可能作为农业损失的一种间接度量。这表明,交易是参数性的,而支付是与某种统计相联系的,概率分布可能被估计,事件可能被度量。cat债券通常被金融机构(特殊目的的再保险人)提供给那些面临巨灾损失或想要分担巨灾损失的投资者,而这些金融机构运用筹集的资本提供再保险或者保险产品。二是气温指数期权,它是基于指数的气象衍生证券。在能源部门的收入和气候波动之间正相关的情况下,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这些金融工具,为那些收入和气候波动负相关的部门提供互换机会(像农业部门),来弥补他们的损失,从而能为少数巨灾事件提供风险管理机会(互换)和保险。
三、保险服务的创新
保险服务的创新要从保险服务过程的创新、保险服务方式的创新和保险服务手段的创新人手。保险服务过程的创新要把握以下两个环节,即是售前服务与售后服务。在售前服务中,保险机构及其保险代理人要向广大潜在的投保农户做到:(1)大力地、充分地宣传保险产品,使农户充分了解保险及保险产品;(2)实行“上门服务”制度,为农户设计适合的保险方案;(3)做好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解释说明。在售后服务中,保险机构及其保险代理人要向其现实的投保农户做到的是:(1)建立客户回访制度,设专业服务代表了解客户对保险产品的理解程度和对销售服务的满意程度;(2)做好保险保障期间的服务,使客户“防灾减损”;(3)做好理赔服务,做到及时、充分的损失赔偿支付,使投保农户“理赔无忧”。保险服务方式的创新就是要改善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容,使投保农户享受到“增值服务”。保险服务手段的创新:一是积极拓展网络营销。使网络发挥保险管理平台、营销平台、反应平台、服务平台的作用。实践证明,网络营销既能大大降低人工操作所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又能增加销售机会,还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设置专线电话。利用专线电话接受出险报案、提供保险咨询、指挥调度、受理投诉、回访保户等。
四、保险方式的创新
保险方式创新包括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创新和农户参保方式创新两个方面。其中,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创新即是要改变我国现行的农业保险只有自愿保险方式的状况,推行自愿保险方式与强制保险方式相结合。采取强制性保险险种的标的物可先规定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和养殖业(猪、牛、羊等)。而随着农业保险的发展,强制性农业保险的标的物范围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田蔬菜、果树和其他养殖业。同时,在农业保险保障和服务能力较强的粮食主产区,将各种支农优惠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与强制性农业保险结合起来,规定从农村信用社获得贷款的农户必须实行强制性农业保险。而且在粮食主产区省份实行强制性区域化农业巨灾保险。农户参保方式创新是指在单个农户作为投保人的基础上,推行由多个农户、或一个村、一个乡乃至一个县作为一个投保人进行统一投保,以扩大承保规模,分散保险风险,同时,也为农户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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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树心,论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j].保险研究,2006,(2).
[5]宏涛,张梅.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与保险,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