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平安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与体会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我市委、省政府强调,越是在经济社会形势好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把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本省建设“平安我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全省稳定工作的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在新世纪新阶段保平安、促和谐,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和谐,突出统筹发展,这是一个“大平安”的概念,是探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系统工程。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于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立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逐步建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讲,我们在建设“平安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维护政治安全。保平安、促和谐,必须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坚决防止重大政治问题的发生。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搞好对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政治教育,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敌对势力和错误思潮保持高度警觉,站稳立场,坚决斗争。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坚决封堵、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大专案侦察力度,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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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维护经济安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促进廉洁从政;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把打击、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司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规范作用等。
“平安我市”建设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全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总结以往的经验,我们认识到要搞好“平安我市”建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处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关系。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定压倒一切,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