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
一、绪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规模经济体。但截止到2016年末,全国还有3023万贫困人群平均收入不足2000元[1]。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贫困发生率由10.2%降低到3.8%,政府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超过2500亿元,但贫困人群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仍然不容乐观。因此不断加大扶贫的力度,最大程度的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仍是本届政府的主要目标之一[2]。贫困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不仅只是经济问题,已经上升到了政治问题的高度,引起了我国各级政府和学者的高度关注。传统的由政府直接救济贫困人群的财政扶贫模式,已经出现了诸如可持续性差、解决贫困不彻底等问题,需要对传统的财政扶贫进行模式创新[3]。而金融扶贫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改革创新,因此,金融扶贫在解决贫困问题上被给予了高度期望,已经成为彻底解决贫困问题、创新扶贫模式的战略方向[4]。
二、河南省金融“精准扶贫”的发展现状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总面积为16.7万平方公里,17个地级市,50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88个县。截至到2015年底,河南省总人口约10722万人,贫困人口超过500多万。近年来随着金融扶贫政策的实施,到2016年末就有高达188亿的扶贫资金,助力河南省实施金融扶贫[5]。随着河南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得到了很大发展[6]。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金融机构逐渐增多,扶贫力度逐渐加大;目前河南省初步形成了多种类型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以金融合作为主,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并存[7]。河南省的金融机构逐年增多,扶贫力度也逐年加大,一方面,伴随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目前河南省每县基本上都设立了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截至2016年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50家,同年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截至2016年末,河南省已建立村镇银行1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6家,为20多万贫困户摆脱了贫困[8]。第二,农业保险不断得到发展。近几年,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步伐加快。2007年,河南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初步选定在洛阳市、三门峡市开展小麦保险,在修武县开展烟叶保险,在偃师市开展肉鸡养殖保险。当年全省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就达到25.5亿元,比2006年同比增长26倍,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80倍,赔款支出同比增长25倍。截止到2016年,河南省承保品种趋于多样化。农村小额保险在全省40个县乡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先后为65万农民提供保险。
三、河南省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模式
基于对金融“精准扶贫”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的分析来看,实施以偏概全的政策措施是不适合的,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扶贫,开辟多种金融扶贫模式,因此总结了几种河南省具有代表性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1.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该模式是由政府机构、扶贫组织、金融监管部门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较小规模的扶贫方式。鉴于中国的国家性质各种政策的实施避免不了带有政府色彩,政府是扶贫工作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和唯一主体,为基层贫困人口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如此将资金逐层的分配给欠发达地区的贫困户手中,政府扮演资金的提供者,贫困人民是资金的使用者,政府将资金贷给贫困人民,鼓励他们积极创业,摆脱贫困,在创业过程中遇到风险,政府再提供资金支持。此种模式造成了基层政府对上级政府的过于依赖,失去了基层组织应有的灵动性作用,此外由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让贫困对象没有真正参与进来,贫困主体参与度不高,没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因此以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无法从源头上帮助贫困者摆脱贫困,无法解决农村贫困的根本问题,使得农村返贫率较高。另外此模式缺乏社会力量的支持,使多元化的监督制度及相关实施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最终使政府的扶贫任务变得艰巨而沉重。2.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此模式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主导的,通过不断革新质押、担保和抵押的形式,创新贷款产品来达到金融扶贫的效果的模式。以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为主要的领导者,借助与贫困户的生活有关联的组织来提供担保,通过创新技术应对互联网金融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冲击,同时也在各自的行业范围内革新各种扶贫方式,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条件帮助贫困农民贷款、教会农民技术、帮助农民经营、助力农民增收、保证农民还款,另外还成立“专业队伍”,通过把贷款审批权主动交给农民等的方法,探索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金融扶贫模式。但同时金融机构是盈利性的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这与扶贫的本质相冲突,金融机构在做出相关措施时必定会建立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基础之上而制定,因此,此模式并不能帮助贫困户完全摆脱贫困。3.以企业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该模式是拥有雄厚资金的企业以欠发达地区的特色产业为营销对象,例如:贫困地区的纯天然蔬菜,野菜,特色地貌为旅游景点等,利用政府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帮助为主要手段,推进产业化的金融扶贫。以企业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也有其现实性。在各种金融扶贫模式的实验中,我们不难发现单纯依靠以政府为主导的或者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扶贫模式是无法长期有效果使贫困农民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金融扶贫与企业扶贫相结合,可以使扶贫效果更加明显,更加突出,更加理想,该模式可以为金融精准扶贫“造血”而非“输血”,但是该模式是需要有强大资金支持的,因此对金融机构和政府的依赖性较强,灵活性较弱,此外也需要贫困人民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4.以社会扶贫组织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该模式是由社会上的各种组织主导的,以农村信息化扶贫、文化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项目为主体的金融扶贫活动。以社会扶贫组织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的特色是发挥社会民众的力量,积极参与到金融精准扶贫的活动中来。和其他模式相比,该模式社会参与度较高,以非营利为目的,社会监督性较好,但获得金融资源较分散,资源量较少。由该模式产生的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较低,以当下河南人民的综合素质来说,社会扶贫组织为主导的扶贫模式的可实施性较弱,与当下贫困地区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水平相冲突。
四、河南省金融“精准扶贫”主要模式的比较研究
不同的金融扶贫模式下,贫困户会得到不同的扶贫效果,对于有着不同信用级别的贫困户,得到的金融支持力度是不同的。信誉比较好的贫困户即有一定的偿还能力的贫困户会非常容易的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对于偿还能力弱一点的贫困户,会较容易的得到商业银行的提供的金融支持;对于偿还能力一般的贫困户,会较容易得到政府提供的金融精准扶贫的帮助,这类贫困户得到的一般是技术上的支持;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但其他条件都没有的贫困户是难以得到金融机构扶贫的支持的;对于最差级别的贫困户更是难以得到金融扶贫的支持,而这类贫困户恰恰是非常需要得到金融扶贫的关注但同时也是扶贫难度最大的一类人。本文就河南省的四种主要的金融扶贫模式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先从优势的角度进行分析:第一,在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中,政府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非常多的金融资源,扶贫的范围也是最广的,力度也是最强的,保障性是最好的,贫困户对其的依赖性也是较强的。第二,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该模式拥有最多的可以调动的金融资源,可持续性较好,是目前河南省范围内运用的最主要的扶贫模式。第三,以企业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该模式需要有特色的产业为基础,自控性较好,需要有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信用风险较低,可以自主自由的经营。第四,以社会扶贫组织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该模式主要是可以获得社会上的资金支持,贫困户能亲自参与,社会监督性也是最好的。从劣势角度分析来看,第一,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主要针对那些偿还能力较弱的贫困户,各方面的担保条件不好的群众,此模式缺点是可持续性较差,监督性不到位。第二,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则是支持那些偿还能力、信誉较好的贫困户,追求利润,涉及的贫困户相对来说是最少的,不能让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民受益。第三,以特色产业为营销对象的企业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规模较小,对资金的依赖性较强。第四,以社会组织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针对的是资信情况最差级别的贫困户,获得的金融资源相对最少,覆盖面积较小,此外该模式的管理机制的不成熟,责任分工也不到位等。表1列举了四种模式的优劣比较。上,简单的总结了四种模式的实践效果,并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一,以政府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主要针对的是资信最差的贫困户,由于贫困户总体的资信状况不是很好,因此该模式的覆盖范围广,以政府为主导者,可动用的金融资源较多。第二,以产业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主要针对的是次优级的资信相对较好的贫困户,需要有特色产业为基础开展工作,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因此来说覆盖范围较小,由政府和金融机构主导,可动用的金融资源较多,但同时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依赖性也较强。第三,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主要针对资信情况最优的贫困户,由于贫困户都是比较困苦的,该模式使得真正贫困的群众没有受益,因此来说覆盖范围最小,由金融机构主导,可动用的金融资源最多。第四,以社会扶贫组织为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主要针对资信情况最差的贫困户,该模式让贫困户参与到其中来,得到贫困户的支持,因此覆盖范围最广,由社会上的扶贫组织为主导,可动用的金融资源最少。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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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王帅,冯晓光.吉林省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及对策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6,(04):17~21.
[7]杨云龙,王浩,何文虎.我国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比较研究[J].南方金融,2016,(11):31~37.
[8]卢施羽.陕西省农村金融扶贫发展模式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