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双重脱嵌金融研究

1农民工群体的历史演变回顾

自民工潮开始以来,以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为代表的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就一直高度重视这一现象。无论是在时间维度还是空间维度上,民工潮都是当代中国的特色历史现象。它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产生,冲击并突破了数十年铁板一块的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因此出现了革命性的变化。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我国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影响中国的未来。

1.1第一次民工潮。1978年,中国开始尝试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创新,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四五年之后,温饱问题被解决。当时针对市场信息的技术支持有限,初级农产品市场供给侧不久就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卖粮难问题使各地政府开始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大约有7000万公顷耕地转产经济作物[1],促进了相关配套加工业的产生与发展。产业链的延长、乡镇企业的发展,深度更新了农村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大约一亿多的农民就地“由农转工”,第一次民工潮出现了。第一次民工潮的就业目的地是乡镇企业,他们离开了土地,但没有离开农村,加入了工业生产,但没有进入城市生活。

1.2第二次民工潮。第一次民工潮后,乡镇企业成为计划企业的有力竞争者,对计划企业造成了很大挑战,受限于落后观念,改革没有抓住农村城市化的难得时机。1988年,大抢购乃至挤兑现象出现后,中央采取了紧缩性财政政策,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首先受到了冲击,不久城市粮食供应制度也被废除,于是乡镇企业的绩效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持续下降,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劳动力过剩情况,农村的“推力”开始显现;几乎同时,在邓小平南巡考察建议大力发展开发区后,沿海地区借助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经济开始起飞,对劳动力资源的需求日趋增加,城市的“拉力”也开始显现。“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叠加,使得我国在1992年出现了4000万农民工进城务工[2]的现象,第二次民工潮出现。第二次民工潮不同于第一次民工潮,这次的目的地是大城市。由于户籍制度以及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几个特区城市对外来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吸纳,但是在社会上排斥,进城农民工一直徘徊在城市的边缘地带。

1.3第三次民工潮。大量农民工的涌入,使劳动力成本得到了极大的降低。20世纪末,随着香港回归,港澳台的制造业开始大规模向广东迁移,低廉的劳动力、优质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尚未被挖掘的消费潜力使得中国沿海地区成为国际制造业转移的核心承接地,以上要素都刺激了第三次民工潮的出现,而且,自此以后,进城民工的数目一直在稳定提高。流动农民工的数量以每年800万至1000万的速度在增长,目前城市的农民工的总额有1.2亿[3]。处于第三阶段的农民工群体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他们不再暂时栖身城市,而是偏向于长期居住;居住的时间周期也在不断增加,且存在全家迁徙的倾向;他们几乎没有务农阅历,对城市的认同感远远高出了对农村的认同感;维权意识开始醒悟,能够诉诸法律和媒体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三阶段的农民工所处的社会价值环境也有了改进,城市人开始认识到农民工为当地经济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意识到他们是现代化的利益相关者,而不仅仅是参与者和旁观者。

2新生代农民工的双重脱嵌困境

在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的同时,农民工内部的年龄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加入这一群体,即农民工群体发生了“代际更替”。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他们不仅脱离了社会保障体系,也在客观的社会关系和主观的认同心理方面渐渐远离传统———新生代农民工正面临着“双重脱嵌”困境[4]。

2.1城市“制度脱嵌”困境。当前,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滞后的户籍制度改革、失衡的城乡资源配置在极大阻碍城乡劳动力市场统一的同时,进一步限制了新生代农民工向大城市的合理流动[5]。近年来沿海地区的产业转型催生了用工困难的情况,这种现象的出现使得当地政府意识到新生代农民工与前一代农民工存在着较大差异,现在的农民工不再是廉价的劳动力,民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在逐渐增强。如何能够在农民工为城市创造经济福利的同时,将经济福利反馈给这一群体,是政府正面临的艰难决策。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的“制度脱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户籍制度方面。户籍制度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一系列制度,使得新生代农民工虽然与城市年轻人成长在同一空间,却被排斥在福利保障体系之外[6]。虽然政府近年来出台了相关文件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尚处在初级阶段,城市内部社会保障的二元特征仍然明显。二是居住方面。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的农民工在思想上已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他们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更多的是因为对城市生活充满了期待,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在城市中扎下根来,过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随着城市户口获得门槛的降低,大多数的城市欢迎农民工定居,但是高房价与贷款歧视这一矛盾令农民工举步维艰,同时,低收入农民工群体依旧无法享有保障性住房权利,被排斥在城市边缘地带。三是劳动就业安排方面。城市就业体系并没有考虑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政府没有很好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健全的公共服务来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这种现状导致新生代农民工解决就业问题的方法很少,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都是在老乡或者其他社交群体的帮助下解决就业问题[7]。虽然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思想、生活模式以及心理都和城市人差别不大,但是想要摆脱“农民”的标签十分困难,因此导致他们无法顺利地融入城市生活。大部分的城市居民并没有完全接受农民工这一群体,即使生活在一个空间,他们也尽可能地避免与农民工产生直接的社会关系。这些因素导致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中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等组成要素的不足。四是在参与公共事务方面,城市就业体系存在较为明显的排斥现象[8]。比如农民工一般情况下无法参与到社区管理之中,这些排斥现象的累积,导致他们受到心理方面的打击,不愿意融入城市之中。五是自身方面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具有短工化的特点,他们不安于待在最累、最脏、最“没出息”的工作岗位上,在受到歧视时,他们往往会摔门而去,从而无法满足城市工作的要求。

2.2农村“传统脱嵌”困境。不同于第二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面临来自农村与城市的双重问题,在城市中面临“制度脱嵌”问题,同时还面对来自农村的“农村脱嵌”问题。新生代农民工在摆脱农村空间的同时,与农村社会文化和农业生产之间也存在较深的隔膜。从下列两方面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的“传统脱嵌”[9]:一是归属感方面。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完成初级学业之后就直接进入城市打工,既没有勤奋工作的思想准备,也没有吃苦耐劳的能力和精神,勤俭节约的品格逐渐淡化。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没有农耕经验,对土地缺乏感情。他们的城市梦想比他们父母更执着,大多数人不愿意几年后结束在城市中的工作生活,返回农村进行生产。他们进入城市的目的也开始有了变化,过去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现在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二是建设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方面。与农村有关的社会活动已经很少看到有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关系除了亲缘、地缘关系外,很多是业缘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十分不稳定。除此之外,虽然现在新生代农民工和城市居民生活在同一空间,但是两者之间的隔阂并没有完全消失,并且两者之间存在联系的可能性也很少,因此如果无法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建立一个更加优质的社会网络,就很难帮他们解决双重脱嵌问题。

3金融机构与破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双重脱嵌”困境

传统脱嵌和金融机构。当今社会,很多农民工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到城市打拼。在传统的观念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远高于农村,城市的机会更多,收益更高。在这种观念下,大多数农民工会选择在城市生存。究其缘由主要是农村的经济不如城市。金融机构在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金融机构能提高对农村的关注度,助力农村金融发展,那么新生代农民工一定会愿意回到农村,对传统乡村的认同感也会加强。制度脱嵌和金融机构。作为当代城市高速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作为现代经济的奠基人,城市对他们的认同感却不强,导致了他们处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最边缘。对他们来说,理财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金融机构若能加大针对农民工金融产品的研发,那么农民工的收入将会有更多的形式,收入也有了更多保障,能更好地融入到城市当中。

4新生代农民工金融需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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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深入分析新生代农民工金融需求特征,精准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以农立国的千年传统与城市快速现代化之间的矛盾,使得我国数量庞大的农村劳动力将持续向城市流动,这其中孕育着庞大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民工成为金融机构越来越不能忽视的客户群体。新形势下,相关金融机构应广泛调研新生代农民工的金融需求,在固定网点开展业务的同时,还要真正了解农民工的日常生活,调查他们的需求特征,在服务过程中减少冗杂的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满足农民工的多元金融需求;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的形式,扩大金融体系的服务范围,借助“互联网+”的政策形势,积极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等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广泛普及的媒介,推出小额度、短周期、多形式的日常支出信贷服务;尝试创立国家创业贷款,依托新平台开展银行卡、工资发放等业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创业贷款需求;针对农民工群体城市脱嵌的困境,更新与其相关的住房贷款政策,为其家庭化迁移提供资金支持,以此来维系新生代农民工的初级社会关系网络,重构新生代农民工的血缘、地缘及亲缘关系系统。

6.2多渠道、多途径普及金融知识。向新生代农民工普及金融知识是发展普惠金融不可忽视的环节,银行应克服被动思维,积极组织宣传服务工作。在渠道选择上,不仅要借助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还要综合运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工具。在宣传内容上,融营销与教育为一体,在向新生代农民工介绍基本业务的同时,缩小农民工对于金融市场的盲区,减少他们发生财务损失的可能性:将可能产生费用的条款进行详细说明,降低信息不对称对农民工和银行的负面影响;开展相关的实体活动,向农民工普及理财方面的知识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生僻词,以方便他们理解。

6.3建立健全新生代农民工信贷风险管理机制。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地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他们的收入来源不稳定,加之担保资产的缺乏,导致银行对农民工贷款的支持力度不够,惧贷怕贷心理严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优化贷款申请发放过程,不仅能够缓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资金压力,同时也增强了部分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决心,对于解决“两头难”问题有良好的效果[14]。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全行业、长周期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宣传,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信用意识,促进信用责任的积极履行。同时,提供各种形式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之间,也应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充分发挥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作用;进一步研究和细化新生代农民工金融需求市场,探索建立一套更有针对性的信用评估标准。为回到农村进行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更加完备的担保制度。悉心呵护农村中小微企业,不断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开发可以随农民工一起转移的保险产品,调整正向激励模式,尝试用奖励的方法代替单纯补贴,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坚持产权改革,持续推进土地流转制度的落实,根据不同农村的不同实际情况,开发有地方特色的担保资产,进而降低贷款审批难度,让农民工真正能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改善农民工金融市场环境,坚决遏制影子银行的蔓延势头。在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减少对微观经营活动的干涉,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联合作用;加强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融资活动,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辨别能力,充实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尽可能降低财产损失和法律纠纷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