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煤炭企业建立健全维稳工作的思考

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保持社会稳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们下石节煤矿维稳工作在上级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

理念,以执行《信访条例》为主线,加强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预防,开展干部三访,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秩序,依照政策,积极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取得了可喜成绩:连年来无一例到市赴省进京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实现了局提出的稳定工作零目标,有力的促进了矿区安全生产,被局多次评为先进集体。为了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和社会维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当前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因素,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总结和探索稳定工作规律,与时俱进,建立健全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新机制,用方法、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确保企业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近期,我们按照陕煤化(2010)第208号文件《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组织开展维护稳定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就在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方面,结合我矿实际深入信访、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调研和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们的具体作法和经验

(一)政治统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全矿上下各部门、各单位都能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局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题,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治安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认真实施稳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定了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责任制,领导包重点案件制度,上级和下级、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稳定工作承诺书和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人员具体干,下级对上级负责,单位对部门负责,工作人员和个人对部门和单位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一岗双责落到了实处。

(二)预防为主,建立预测预防预警机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当一个企业或一个地方要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就要进行改革,就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触及到某些人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就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必须具有前瞻性,做到未访先知。信访、综治、公安等都从下到上设立了信访信息员、综治网员、治安网员,建立了信息员、网员台帐,信息员、网员责任制,制定了信息员、网员例会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把信息传递反馈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制定了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处置集体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等。

(三)源头治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能按照发现的早,化解得了,稳控的住,处理的好的工作原则,抓早,抓小,抓源头,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了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矛盾纠纷调解长效机制,打、防、管、教、控长效机制,建立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即三访长效机制,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台帐、调处台帐、三访工作台帐等。做到心中有数,化解有方,稳控有效。

(四)齐抓共管,建立信访接待机制。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都制定了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个月的第一周的第一天为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时间,能立即解决的立即给予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给职工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制定了领导包信访案件制度,实施了五个一工作法和五不放过办结法,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公开、公正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公布了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办公室号码,信访热线,对话平台,和职工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实行了稳定工作零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等。

(五)规范程序,建立信访稳定、综合治理、治安稳定工作流程机制。建立了标准化接待室,配齐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立案登记表、月报表、答复意见书等和事项交办单、转送单、受理告知单等及办理职工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图、办信工作流程图,制订了目标责任书等。

(六)责任追究,建立稳定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都把维稳工作纳入其目标管理的

二、取得的成效和现实意义

(一)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大稳定格局和有效的工

作力量。各种机制的建立,使从上到下已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大维稳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使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部门和企业。

(二)实现了省下达的一控两降目标任务。使群体性事件上升势头得到控制,且大量减少,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访数量大幅下降,进京上访数量大幅下降。许多疑难杂症、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为企业和社会营造了稳定和谐氛围,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推进了稳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事要解决的工作进程。规范了干部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行为,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和群众依法信访的能力,杜绝了有些干部由于工作不认真或不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办事或遇见上访问题推诿扯皮,久托不决,引起有些职工群众盲目上访、无须上访、围堵领导或坐在领导办公室缠访闹访影响领导正常办公等现象,规范了信访秩序。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事项的发生。

(四)畅通了信访渠道,提高了案件的办结率。各种机制的建立,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了集中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场所和平台,改变了以往群众想反映问题要求解决问题不知道到那个部门反映和要跑多个部门的状况,方便了职工群众。改变了来访人东找西找,接访人一转百了,承接人说说算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的局面,实现了听取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门诊部与解决职工群众问题手术室的对接,解决了一批批信访案件,提高了办结率,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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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人性化管理,建立健全利益保障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利益诉求问题,只有重视职工群众正当的利益需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内部的稳定问题,化解纠纷,息访息诉。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维稳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切实保障职工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坚决防止忽视、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具体包含几个方面:一是维护职工的就业权。企业改制过程涉及职工去留问题上,不简单采取推向社会和强制推行办法,而是尊重职工意愿,采取企业和职工平等协商、职工自主选择办法,进行分流,对分流职工在企业能够承受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程度优惠待遇,妥善安置。二是切实保障职工生活的基本稳定。在坚持改革大方向前提下,注意掌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工资总额的分配和工资分配形式,既坚持工效挂钩为主体,又适当注重公平。对因政策因素导致经营暂时困难,应当通过给予业务扶持、内部工资总额调剂以及调整工资结构等办法,对职工收入水平下降幅度予以一定缓冲,度过难关,让每一位在岗履行职责的职工工作安心。三是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民主管理网络,积极推行企务公开,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等,从源头上支持和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积极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利用企业报、局域网、信访等渠道,保障职工的话语权,保持职工和企业正常沟通,让每一位关心企业的职工干的顺心。

(五)加强党的宗旨,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困难职工乃至困难群体的产生不可能完全避免,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部分人企业的弱势群体,也是企业维稳工作的重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始终关心关注困难群体,建立帮扶制度,确保落实帮扶所必要的资金和工作经费,做到五必访、三帮扶,即集团职工遇到天灾人祸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家庭特困必访、家庭纠纷必访,为职工送温暖。企业领导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职工,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慰访,主动了解职工的困难,落实帮扶措施。工会组织要扮演好职工之家的家长角色,在帮扶起主导作用。改革发展和稳定总是相伴相生和对立统一的。稳定任务不可能一日之功,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在当前和以后一段时期内,维护稳定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狠抓落实,全面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六)加强法治建设,建立普法长效机制。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定期开展《信访条例》、《行政法》、《人民委员会调解法》、《劳动法》等切近于干部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活动,使其能够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行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