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维权现状及困惑

**县妇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网络,积极采取有效措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工作中有成效也有困惑,现表述如下:

一、维权成效

1、大力宣传,整合维权力量

县妇联定期召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会议,举办不同层次的妇联干部培训班,增强妇联基层干部做好妇女儿童的责任意识。借助“三八”维权**、传统节假日,与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联合,为广大妇女和儿童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大力宣传《妇女儿童规划》《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简报、宣传栏等新闻宣传阵地,采取集市咨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下乡讲法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通过面对面的讲解和解疑释惑,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一般来说,每年都会举办律师送法律进村(社区、党校)3—4期,上街宣传咨询活动1—2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上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5万人次。

2、机构健全,妇联维权、服务职能落到实处

**县妇女维权和反家暴电话***保持畅通,信访维权办公室常年保持服务;全县15个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特别是在2016年8月份,由现县人民法院配合,对多次遭受家暴的受害妇女佘红珍发出了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令,并将此事件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使《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县得到大力贯彻执行。尤其是县妇联人民陪审员与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凡是牵涉有妇女维权的案件都由妇联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已成惯例,全年共参与妇女儿童案件开庭审理达40多件次,强有力地维护了诉讼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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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专门预算,经费紧张,维权力度不够;

2、问题少女没有一个社会机构收容保障。如**的幼女**某某,父母离婚,父母双方都不管她,临时收容机构无法长期收留,致使她最终以流落街头为主,导致她现在思想叛逆,生活没有保障,不到十四周岁已与多名男性有染;

3、留守儿童需要社会更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