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局创建平安机关活动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贾办发[2009]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创建“平安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本局实际,紧紧围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常规管理和考核,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平安机关”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李建同志任组长,刘广东、鹿丙舜、赵保健、褚颖、周清华、潘玉金、陈玉玲、孙荣国、鹿守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褚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督查落实工作。

三、创建标准

1、全局各科室工作秩序井然。盗窃、抢劫、纵火、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零发案,无入室盗窃、伤害人身安全的案件发生,消灭火灾隐患。保卫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健全落实,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值班室、门卫室、值班人员配备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切实维护本局治安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

3、定期研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值班保卫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各个环节,各个角落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安保工作全覆盖、无遗漏,万无一失

5、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诸如防火灾、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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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本方案,创造性开展活动,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年底向局领导小组上报“平安机关”创建活动总结。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间内,组织人力对此项活动进行认真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评先选优评比。

局创建“平安机关”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区《创建“平安机关”检查考核评分表》细节规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