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地方实施方案

建设“平安**”,既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保障。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1号),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设“平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平安**”与求真务实作风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平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建设“平安**”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运用宣传栏、简报、标语、网络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平安**”的决策部署、目的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形成“平安**”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共识。特别是要通过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增强开展建设“平安**”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身边群众参与和支持建设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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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市直机关党工委成立建设“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并把建设“平安**”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投身建设“平安**”的具体实施意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把建设“平安**”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