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根据景综治〔2008〕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加大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力度,为促进政法综治各项措施落实,推进“平安大地”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以及县政法委、综治办的指导下,广泛发动各村各单位、社会各界和基层组织参加。

三、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对加强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

2、宣传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宣传建设“平安大地”所取得的成效

3、宣传我乡在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活动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

4、宣传《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5、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大地”建设,参加群防群治、见义勇为等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

6、宣传维护国家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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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讲究效果,建立机制。要认真总结“宣传月”的成功经验,要通过宣传月建立全年性综合治理宣传机制,使综合治理宣传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形成浩大声势和持久威力。

4、紧密结合,增强实效。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农村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春耕备耕、森林防火、精神文明创建、“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增强针对性。

5、加大督查,促进落实。乡综治委要加大活动的督察力度,对行动迟缓和未按要求开展的一定要督促其落实到位。各村、单位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计划、日程安排上报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