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纳入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职务犯罪预防,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不仅承担着对职务犯罪侦查和公诉职能,而且还担负着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从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实践看,形势仍然严峻,有的地方和部门的职务犯罪活动呈蔓延趋势,出现了涉嫌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涉嫌人员职务越来越高,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犯罪领域越来越广泛,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的状况。因此,光靠打击已难以凑效,必须要在党委统一领导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依靠有关部门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等手段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和管理监督上系统防范,形成坚强有力地防范网络。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以遏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蔓延,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廉洁从政这项制度正确实施,特请求县政法委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范畴,现报告于后:
一、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总体概况
(一)组织建设情况。为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近几年来,各地都建立了以党委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专门负责预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二一年五月,市委成立了“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主任担任组长,市纪委、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区县院也相续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导机构,我县于二二年五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挂帅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适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检察机关也建立了开展预防工作的专门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在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置了预防厅、处。各区县院也相继设立了专门的预防业务部门,我院于二三年八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科,确定了负责预防业务的专职人员,以更好有效的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预防工作制度,以有章可循,有条可依。最高人民检察院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和决定,市人民检察院也制定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我县县委于二二年五月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转发了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同年八月二十八日县人大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二三年十月十三日,县委以委发号批转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报告》,为规范预防工作,强化预防实效指明方向。
我院自二一年以来,先后与国税、地税、财政、审计、林业、水利、技监、交通、电信、农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并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开展法制宣传联系点,建立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工作制度。
(三)预防网络建设情况。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形成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目前,从全市的情况看,各区县检察院采用多种形式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格局。与重点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或联席会议;对重点工程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签订“廉政责任书”;聘请一批正直廉洁的人员作为预防工作联络员。我院也积极开展了预防网络建设,一是与部分单位建立联系会制度,及时交流信息,加强协调。二是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要求工程建设的各方签订“廉政责任书”,对工程发包、施工和竣工实行全程监督,防止腐败事情发生。三是在部分单位聘请一批预防联络员,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意见
近几年来,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人大、县委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认识上足、统一规范不足、考核不足、预防力量不足等方面,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有关反腐败问题一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实践表明: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主要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和权力的考验,法制观念淡漠;一些单位监督不力,制度不严,管理松驰,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以及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某些方面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因而产生腐败现象,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因此,在注重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牢固树立标本兼治的思想,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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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⒈为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预防网络建设。为此,建议县政法委在年终综合治理考核中对各部门及乡镇是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以及年初实施意见和年终总结、平时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并将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名单和年初实施意见报送县综治办和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院预防科),主要负责对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考核。同时,建议县属各部门和乡镇建立的预防机构,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⒉要积极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形成预防体系。从有关单位、社区和离退休老同志中,聘请一批廉洁正派、刚直不阿的人担任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络员,参与监督工作。同时,在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系点,加强重点监督,逐步建立健全点面结合、专门机构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