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经验交流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及《县创建“六型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提高我县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推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促进全县煤矿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抓好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县委、政府研究,在辖区内煤矿企业每季度分片区依次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全会第五、六、七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隐患排除年”活动,按照“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突出加强监督管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除隐患、压事故、相互借鉴为切入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督管理队伍“三项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素质教育,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了能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李军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工能局、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工能局、安监局分管煤矿领导、督查组组组长、片区包保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大会筹备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指导组。
大会筹备组:由县安监局局长牵头,代表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直有关单位或人员,确定大会时间、召开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等;
后勤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工能局牵头,负责参会人员统一乘车到指定地点,行程安排和准备会议的有关资料等;
技术指导组。由县安监局、工能局分管煤炭的领导、督查组长及片区包保组长负责,带领煤矿有关人员入井参观学习、现场交流、技术指导等。
三、时间、地点安排
每季度分片区依次组织一次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择机进行,召开地点顺序安排如下:第一季度:凤山片区;第二季度:瓢井片区;第三季度:百纳片区;第四季度:鼎新片区;依次循环进行。每次现场观摩会煤矿数量不得少于2个(交流总结在一个煤矿举行),煤矿由片区包保组推荐并报县安委办审核且循环召开时煤矿不得重复,直至辖区内煤矿都轮流到为止。
四、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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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密结合各自辖区煤矿实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观摩会顺利召开。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六型矿井”建设等工作。
(二)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的工作,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股人为组长的筹备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资金,强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确保观摩会顺利召开。
(三)各煤矿安全包保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检查、指导,明确专人负责观摩会的筹备工作,精心组织,要实行月调度,督促煤矿企业按要求抓好观摩会的筹备工作。对不重视此项工作,或工作流于形式,资金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煤矿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好的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