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工作总结(5则)

(篇一)

自本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本局涉砂涉矿和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自本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后后,本局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5次,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讨本局工作开展的重点领域和可能涉及到涉黑涉恶的业务范畴,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王军副局长为副组长,徐永红为专抓,各组线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砂石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局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加大宣传,深入巡查走访,排查走访全覆盖。依托巡查走访、座谈会形式深入基层强化宣传、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举报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沿河一带、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通过打横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文件,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后盾和本局打击扫黑除恶的决心。在单位led屏上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局共悬挂横幅30余幅,张贴公告10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三)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与重抓廉政教育结合起来,与整顿队伍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惠民政策变形走样,执法队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涉砂涉矿和工程项目中”村霸”“路霸”“小团伙”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路霸”“小团伙”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涉砂涉矿”,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自行动开展以来,本局联合公安、水务、林业、国土资源、海事、港航、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以“零容忍”态度,开展联合执法,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采砂案件30余起,抓获非法采砂嫌疑人60余人,捣毁非法吸砂机具10余台次,扣押挖机、铲车、农用机车20余台次。同时,及时收集案件存在特点,排查案件可能涉及有关线索,积极强化部门沟通,建立联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力度,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四)健全机制,做好台账登记,狠抓工作落实。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利用各组巡查河段和市场调查、扶贫走访等工作相结合,听取民声,收集线索。明确并压实各组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组负责同志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该组队员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联合执法打击机制,通过联合公安、水务、林业(湿地)、海事、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涉砂涉矿案件进行打击。同时公安机关对涉砂涉矿案件进行深挖,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一起坚决重点打击一起。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涉砂涉矿及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存在特点、问题及线索的处理

近年来,因砂石价格飞涨,砂石巨大的利益诱惑,致使涉砂案件较多,主要体现在非法采砂方面。由于目前涉砂案件取证难打击难度较大,法律较为疲软,致使涉砂案件很难打击到位。由于巨大利益诱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盗采砂石,顶撞对抗执法行为时有发生,针对涉砂方面特点,本局不断强化联合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日常执法和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以文舟、廖浩、杨凡为首的“小团伙”,有组织进行非法采砂,并多次阻碍执法工作的开展,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本局执法过程中将有关证据进行保存,并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有关证据进行移送移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本局也密切关注和集中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中。经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使非法采砂行为和对抗执法行为得到遏制。但后期仍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拳整治非法采砂行为,严防反弹。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本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局务所涉及业务范围内仍未发现具有很明显特征的涉黑涉恶团伙和涉恶集团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四、2019年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发挥本局巡查和下基层走访的工作特点,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重点围绕禁采整治和砂场平整、工程项目推进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在沿河一带设立举报电话牌,全面发动群众。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不断促进局务工作。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中央、省、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为依据,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沿河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发动群众、深入排查、联合执法、重点打击”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廉政建设。从打造一直过硬的执法队伍入手,强化组织纪律,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紧密联系党建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不断强化个人的集体意识、荣誉意识、纪检意识和党性,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进,确保队伍清正廉明。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响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现将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活动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鼓励群众踊跃揭发“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畅通渠道,应援尽援

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优援尽援”的原则,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解答“涉黑”类案件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与一切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做斗争,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黑恶案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专项整治中的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三、履职尽责,维护稳定

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参与扫黑除恶宣传活动,4月15日在五一广场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安全教育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也积极参与活动中,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其中法律援助宣传材料6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镇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于涉黑恶类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现将我镇半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深入详实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和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镇党代会、镇人代会及“三级干部”会等全局性会议,两个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3月26日党委(扩大)会议和4月1日镇调度会上开展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和部署安排,在4月8日镇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会上安排学习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布置党政班子成员线索摸排和宣传等工作。4月12日开展了集体谈话和专题培训、专题测试,发放测试试卷200余份,机关干职、镇直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各村两委、企业负责人、都进行测试。进一步深化了习总书记批示和讲话精神。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分管领导于4月11日、4月13日等多次到相关村、企业、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布置和安排。5月6日制定丁发〔2019〕34号《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丁桥镇整改方案》,5月22日制定丁发〔2019〕37号《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二次对接会移交问题丁桥镇整改方案》,5月30日制定丁发〔2019〕40号《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三次对接会移交问题丁桥镇整改方案》。同时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移交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上报县扫黑办。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年既有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今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丁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王松华、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勇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政法委书记王罗伟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其他党政领导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推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谋划推进。出台文件成立督查组,第一组由政法委书记王罗伟带派出所,第二组由副镇长姚德宏带司法所,督查组对全镇10个村、8个镇直单位和40余家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组织及扫黑办人员进行了全面充实和调整。同时根据分工及实际情况成立了五个线索摸排工作组,分别是近年来对干部处理中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派出所已处理案件中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在企业发展、项目推进、矿山开采中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在工程招投标中是否有涉黑涉恶行为和近年来是否有以环保要挟企业的黑涉恶行为线索。各村党组织成立了相应工作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制度。成立两个专班宣传小组,即司法所到各村宣传发动,派出所进企业及街道场所宣传发动;各村充分发挥村民组长、党小组长的联系广泛优势,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针对软弱涣散村(茗山村)镇党委、政府持续关注,镇党建办多次入村指导工作,该村积极整改。新招聘一名年轻的工作人员,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4月份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启动,主体已经封顶,竣工交付后,阵地建设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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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县纪监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

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