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盛煤矿生产能力专项检查汇报材料2017.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林盛煤矿对辽宁煤矿监察局辽东监察分局的领导到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由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矿生产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林盛煤矿隶属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堡镇。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6年去产能调整为101万吨/年。
矿井为立井多水平上下山分区式开拓,采用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矿井主入风量为8278m/min,总排风量为8407m/min。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建有两套瓦斯抽放系统,分别为北树地面永久抽放系统和井下东翼固定抽放系统。矿井采用kj333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矿井使用kj405t-jh人员监测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均携带识别卡,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矿井现有5个生产采区,两个开拓准备采区。生产采区。西一区、西二区、下西二区、-675下延区和下东六区;开拓准备采区为西六区和东四区。全矿现有5个采煤工作面,分别为-675下延区502工作面、-675下延区1203工作面、下东六区1219工作面、西二区1203工作面、西一区1209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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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作面。共10个掘进组。分别为东四区1个组,下东六区2个组,下西二区2个组,西六区2个组,-675下延区3个组。
二、生产计划安排与完成情况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按林盛煤矿实际下达生产作业计划,林盛煤矿根据上级批复的生产能力及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矿井各系统能力、生产接续情况编制年度、季度和月份生产作业计划。
2016年原煤年初计划120万吨,(去产能后276天工作日为101万吨),1-4月份计划36.5万吨,5月份开始去产能,5-10月累计计划应为50.5万吨,自11月开始列入产能释放矿井,5个月增加计划7.9万吨,11-12月计划应为20万吨,2016年全年应计划为107万吨,年末实际完成100.789万吨。2017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煤矿实际生产情况,年度计划为100万吨,其中1-2月份计划14.8万吨,累计完成14.7456万吨。煤矿生产能力和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按照要求,在矿调度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
三、生产组织情况
林盛煤矿严格按照省局核定的生产能力及编制的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将相关指标分解到季度、月份详细安排到各施工单位,有条不紊的组织生产,坚决杜绝“三超”现象,不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
四、“三量”情况
林盛煤矿各采区均有采区设计并经公司批复,生产采区均形成了完整的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采区均布置有专用回风道。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矿井期末开拓煤量361.4万吨,规定可采期3~5年,计算可采期按120万吨/年,实际可采3年(按276天工作日计算可采年限为3.6年);准备煤量:204.8万吨,规定可采期大于12个月,实际计算可采期按10万吨/月,可采20个月(按276天工作日计算可服务时间为24.1个月);回采煤量:44.9万吨,规定可采期4~6个月,计算可采期按10万吨/月,实际可采4.5个月(按276天工作日计算可服务时间为5.3个月)。
矿井三量符合规定。
五、抽采达标情况
林盛煤矿按要求制定了年度瓦斯抽采规划,矿井编制了瓦斯抽采达标方案设计,各采掘工作面均编制了瓦斯抽采施工设计并进行了抽采达标评判。现有采掘工作面及近三年接续采区及工作面均为抽采达标煤量,目前抽采达标煤量470万吨。
2016年抽放瓦斯计划400万m,实际完成418万m,打大钻计划30000m,实际完成31312m。
2016年采面抽采率为32.84~82.28%,风速0.62~
331.03m/s,风排瓦斯浓度0.10~0.50%,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5.36~15.64m/min,矿井抽采率50~53.32%,各项指标均满足《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2017年计划瓦斯抽放330万m,打钻计划25000m。
六、去产能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林盛煤矿专门成立了以矿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矿实际对生产能力进行调整,由原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调整为120×0.84=101(万吨/年),制定了具体生产方案,对每个月的生产指标按作业天数进行重新调整,并上报沈焦公司批准备案。
以上是我矿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请各位领导检查工作。
林盛煤矿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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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煤矿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汇报关于对武乡、潞城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第四小组于2012年4月18日至5月14日对武乡、潞城所属15座煤矿进行了全面检查,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列举的矿井通风瓦斯、防治水、建设及其它方面共36条重大安全隐患逐矿进行核实,特别是针对省煤矿督查组检查提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对照问题逐条查阅资料、查落实。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煤矿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有武乡县12座煤矿,其中生产矿井8座(分别是马堡、福达、新村、王家峪、阳辿、太行王家峪、庄底、显王煤业),建设矿井4座(东庄、槐安、永红、下合,其中永红煤业长期停建);潞城市3座煤矿(石窟、宋村、微子镇煤业),均为建设矿井。
二、省煤矿督查组检查提出问题复查落实情况省煤矿督查组检查上述15座煤矿共提出309条问题和建议(问题276条,建议33条),经复查267条基本整改完毕,整改率96.7%,因整改时间长正在整改的问题(建议)有27条,整改工作不彻底的有9条。
武乡县12座煤矿中,马堡、王家峪、庄底、太行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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峪、东庄5座煤矿问题全部整改;显王、槐安、阳辿、新村、福达煤业5座煤矿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另外下合煤业因矿井基建手续开工报告未批复,省煤矿督查组责令停工,复查时基建手续开工报告仍未批复,永红煤业因主体接管不到位长期停建。
潞城市3座煤矿(石窟、宋村、微子镇煤业)均存在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三、检查结论
本次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34条,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检查责令停工矿井2座,即武乡县下合煤业(开工报告仍未批复)、潞城宋村煤业(市政府未批复复工);责令停产(掘)工作面4个,分别是阳辿、太行王家峪15107区域采掘(未对组织生产区域完成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东庄1510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装备与初步设计不符)、微子镇1301采煤工作面(中央水泵房、变电所二期工程未完工);责令建设项目停工3个,分别是王家峪、福达煤业120万t/a建设项目(基建手续不完善),马堡煤业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未批复开工)。另外对整改不彻底的4座矿井,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毕后由市县煤炭局复查;对其余的11座矿井均作出了限期整改指令,由县煤炭局监督落实。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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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少煤矿主体和煤矿企业对上级检查重视不够,对提出的问题不积极去整改,应付了事。在我们检查山西煤销所属的6座煤矿中,除武乡马堡煤业外,其余5座(武乡新村、福达煤业,潞城石窟、宋村、微子镇煤业)问题和隐患整改均不彻底;
2、部分煤矿企业领导没有从思想上重视,仅从问题表面上整改。他们也开会落实,但没有深入去研究,只是就提出的问题去整改,以至再到现场复查时不少上次在某个地方提出的问题,今次在另一个地方出现;
3、不少矿井对标准、规范和要求掌握的不准,导致整改不标准。如煤矿要求做水文地质补充勘探,不少矿井都认为只对有疑问区域做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就可以了,未覆盖生产和施工的所有区域;
4、防治水工作还没有深入到实际中。在检查矿井中,探水制度、规程、水患调查资料都比较详细,认真。但大部分矿井不同程度存在资料中无探水钻孔施工时角度确定方式,探水孔角度与实际施工不一致,探水牌版记录弄虚作假,探水深度达不到规程规定深度等情况;
5、不少矿井对开采自燃发火煤层、存在旧火区管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开采自燃发火煤层未编制防灭火设计、工作面未安装完善的束管监测系统,未对旧火区co进行观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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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其它问题
1、三元宋村煤业。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设计与施工作业地点不符;②施工单位机构、人员配备不足;③矿井60万t/a开工报告于4月20日到期,尽快办理延期手续。
2、三元微子镇煤业。风井延深联络巷施工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施工日志不完善;②1301工作面两端头顶板压力大,需加强支护,增加金属网;③井下仅配备一名瓦斯员,需检测地点较多。
3、三元石窟煤业。李泽龙矿长证、安全资格证工作单位未变更,机电矿长刘水秀、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郭忠平副矿长证、安全资格证过期;②主水仓、中央变电所、清撤巷探放水钻孔无验收台帐,签字有代签现象;③原申庄煤矿受火区威胁,未建立完善火灾监测系统和火区管理台帐;④采区水仓有一趟排水管路未连接,采区排水泵系统不完善;⑤30101综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瓦斯电故障闭锁不能切断工作面照明等电源。
4、三元福达煤业。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未覆盖现组织生产区域;②探放水设计等有关资料未明确探水施工时探孔角度的方法;③备用发电机容量不能满足主扇、井下主排水、斜井人车和瓦斯抽放泵等一级负荷同时启动的要求;④监控报表中,总回风风速传感器显示风速数值与实际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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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堡煤业。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未覆盖现15号煤层组织生产区域;②15108运输掘进面探水孔角度与设计不一致,无确定角度的有效方式;③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报告反映备用发电机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④8204回风顺槽探放水工未持证。
6、新村煤业。15105工作面未安装完善的束管监测系统;②火区观测台帐内容填写不规范;③通风系统图上未标注火区范围;④中央水泵房未安装强排水系统;15105工作面物探工作未完成。
7、庄底煤业。1509采面采空区喷洒阻化剂操作不规范,有大块存在;②加强对矿井co的观测分析;③1509采面作业规程未明确超前支护初撑力,检验初撑力的方法和要求;④中央变电站增加联络开关,加强供电系统可靠性。
8、王家峪煤业:掘一队风机备用电源与专用变电器电源取自同一母线段;②瓦斯员检测地点分工不明确,且开拓面瓦斯员检测地点较多;③探水牌板填写不规范,作业人员对现场探水情况不清楚;④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装自动放水器;
9、槐安煤业:矿井井田范围有旧火区,未建立加强火区密闭观测制度,无火区观测、分析记录;②对矿井周边、上覆岩层、采空区积水调查不详细,未对积水情况进行分析,无水害治理详细方案;③探水通知单时间与探水时间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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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探水超前距离与牌板、实际距离不一致;三个开拓面配备一个瓦斯员;④回风下山轨道底未设可靠的挡车装置。
10、阳辿煤业。副立井提升人员钢丝绳检测报告已过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不完善,与实际井下抽放系统不符;②矿井瓦斯日报表未按照检查地点进行统计;③矿井水文地质勘探报告未覆盖150107运输顺槽掘进面;④矿井内和周边矿采空区相关资料调查与台帐不一致;⑤主皮带运输巷和采区皮带运输巷非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达《规程》规定;⑥150105回撤工作面支护有折断现象,未及时重新支护。
11、东庄煤业:1号进风斜井风速偏高,约3.9m/s;302采区周边有3号煤层采空区积水,对3号煤302采区巷道掘进、15101综采工作面开采有影响,矿方制定的综合防治水方案不详细;②20101辅助运输掘进面局扇第二级未设开停传感器,风筒破口较多,漏风大;2号煤层201采区正在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③15101回风巷未进行探放水,未设探放水管理牌板;④15101回风巷掘进面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被串联进风巷中未设置甲烷传感器;⑤15101回采面主要设备选型不符合设计要求,回采面防灭火措施没有专项设计,没按初设完成;⑥15101回采面运输巷一台绞车电机及开关严重失爆,列车移变接线失爆,采停线接线盒失爆,移变接地多处断开,防跑车装置安设不到位,胶带急停保护失效,设备列车处钢丝绳两条绳接到一起使用且接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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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⑦15101回风巷超前支护附近一个钻场无支护,已漏顶,巷道内多处坠包,回风绕道三岔口“牛鼻子”已支护失效。
12、太行王家峪村。150109回撤工作面和150108安装工作面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完善;②150107运输回风顺槽掘进面探放水眼与探放水设计不符;③150107运输回风顺槽掘进面供电未分开,风电、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不正确;④矿井水文地质勘探报告未覆盖150107运输回风掘进面。
五、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对煤矿主体企业的监管。对部分不能严格对所属煤矿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的主体,申请市政府出台处罚办法,严肃对其进行处罚和监管;
2、对以后各类安全活动开展,第一步应明确由主体把关,各类安全活动、整改方案由主体批复,主体负责排查落实,最后由主体书面报县市煤炭部门。
3、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应把检查主要方向放在机构的完善、制度的建立、新规定新指令的落实,对进一步煤矿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会更有帮助。
4、对驻矿安检员、五人监管小组给他们提供高标准、专业安全监管的培训机会,让他们迅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适应煤矿兼并重组提升规模安全监管的需要。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三篇:林盛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林盛煤矿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5号)、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2]3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电[2012]28号)、沈焦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沈焦安发[2013]16号)精神,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矿决定,从现在起至2013年4月中旬,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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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矿成立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柳春吴庭卓
副组长:胡庆国席恩泉刘锋王国荣郭华丰
郑勇王振涛代文海李常丽
成员:赵国良吴国义张英刚朱传德刘海军李德亮柯景旭孔宪军白胜涛赵长福
三、“百日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1、各系统、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
2、由安监处牵头,对全矿各地点进行分专业、分系统的检查;
3、每月在矿标准化检查的同时进行安全大检查。
四、“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内容
要以贯彻落实沈焦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沈焦安发[2013]16号)为主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不留死角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内容。
1、春节及“两会”期间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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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检查总结
专项检查结束后,专项检查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要详细写明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好的办法,以正式文件于2011年11月20日前上报总公司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