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位置强力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大院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以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成立邵庄乡精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目前我乡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人,重点人员5人其中4人被强制医疗,1人纳入2018年以奖代补范围。

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五、积极摸排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第二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学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煤集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市委书记张志川同志在8月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要求,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通过集中领学、组织考试等方式,让广大干部职工熟知、熟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扫黑办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列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

2018年8月16日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1、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的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展开。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

3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4、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

政治性。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

全面性。‚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彻底性。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协同性。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一家之事的想法。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境外敌对黑势力渗透及社会管理能力的局限

4等因素,黑恶势力的打击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新动向。

主要表现。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或把持基层政权,捞取政治资本和政治光环,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制造群体性事件,从而损坏了党的执政根基。向新领域、新行业扩张。披着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之外衣,非法吸储、非法募集资金,用高利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的手段和方式,谋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向隐蔽化转型。以貌似合法化的组织形式,头目‚幕后化‛指挥,用恐吓、滋拢、非法侵宅、‚协商‛等‚软暴力‛方式实施犯罪。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其历史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一切为了人民,让人民安居乐业,有安全感、幸福感,必须扫黑除恶,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不扫黑除恶,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人民群众也不可能带着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全面小康也成了一句空话。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

5有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才能改变被黑恶势力污染的社会环境,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才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是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的必然要求。一些地方基础政权存在的种种乱象,与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不无关系,不开展扫黑除恶,这些乱象不可能根本性消失,党的政治生态就不可能净化,执政之基就不可能扎实牢固。

8、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及重点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概括为: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为3个阶段,一年为1个阶段。2018年(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019年(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1、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什么是‚恶势力‛

《刑法》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

7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4、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8(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15、黑恶势力新增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增加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脉、恐吓、侮辱、课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向

一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17、山西省和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

9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18、公安部和山西省确定的我省扫黑除恶的12项延伸打击重点:

(1)侵蚀基层政权的宗族村霸恶势力;(2)控制经营黄赌毒活动的帮派团伙;(3)强行逼债的高利贷放贷团伙;

(4)以敛财为目的的车贷、校园贷、裸贷等套路贷团

10伙;

(5)以暴力强迫手段扩充成员的传销团伙;(6)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跨境绑架赌博团仪;(7)以强迫卖淫或组织卖淫为目的的拐卖团伙,同时将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发展团伙成员也列为打击重点;

(8)文物犯罪;

(9)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涉枪涉爆犯罪;

(11)抢劫抢夺强奸犯罪、盗抢骗犯罪;(12)群众关注的其他案件。

其中,后五类犯罪为我省增加的延伸打击重点。

19、山西省确定的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12个重点行业、领域

(1)住房城乡建设和建筑工程;(2)交通运输和水利;(3)矿产资源开发;(4)渔业捕捞;

(5)商贸集市和批发市场等经营领域;(6)文化教育卫生娱乐领域;(7)文物保护领域;(8)国土资源领域;(9)税务领域;(10)工商领域;

11(11)旅游领域;(12)金融领域。

20、‚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的区别

(1)推动主体不同。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2)广度和深度不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3)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21、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标准

做到‚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个重点突出‛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12

23、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

《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等。

24、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应该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保护措施

25、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6、扫黑必须‚打伞‛,基层‚拍蝇‛是关键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这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腐败,查处‚微腐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7、什么是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

13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28、‚村霸‛的具体表现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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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

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镇扫黑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月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对不报、瞒报、谎报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