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文明城区创建步伐,为“生态、和谐、平安”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整治水环境脏乱差,绿化堤岸为重点内容,以建管并重、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为原则,采取清除、控源、截污、引流、修复等多种手段,对全区水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使我区城乡水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改变,推进“生态、和谐、平安”大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和任务
(一)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使我区范围的塘、库、堰、河等脏、乱、差的现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水环境质量得到大为提高,依法管理水环境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二)工作任务
1.开展对鱼塘、水库、溪河等养殖水域脏乱差的整治,突出饮用水源水库、鱼塘肥水养鱼,溪河网箱养鱼的治理。
2.开展对沱江河、威远河乱挖、乱建、乱堆、乱倒的整治及水面漂浮物打捞。清除河边垃圾,整治乱挖、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全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从现在起到春节前结束。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集中突击整治(4月10日至6月30日)
1.调查摸底。组织对全区塘、库、堰、河的水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水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及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沱江河、小远河、小
(一)型水库,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调查;小
(二)型及其以下水库、山平塘、石河堰等水源的水环境调查由各乡镇负责。
2.突击整治。重点对塘、库、堰、河周边的堆积物进行清理,对水面的飘浮物进行打捞,清除河道内违法设置的网箱。同时,针对饮用水源的卫生环境,对粪堆、垃圾堆、排水边沟进行清治,清理生活饮用水源、后备饮用水源保护的养鱼承包合同,禁止肥水养鱼。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针对突击整治后尚存在的问题,采取个个突破的原则进行治理。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养殖水域特别是饮用水源水库禁止肥水养鱼情况、河道清障治理情况等的跟踪监督检查,防止反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巩固上一阶段治理成果。
第三阶段:完善常态管理机制阶段(9月21日至春节前)在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本着建管并重,不留死角的原则,探索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2
要领导包面,主管领导包片,业务股室包点的责任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水环境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辖区内塘、库、堰、河流水清岸绿,水环境优美,真正形成人人讲环境、人人抓环境、人人是环境的互动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
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争创文明城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把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所开展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确保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务求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治理工作
我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
1.水库治理。全区87座水库库周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打捞以及小
(一)型和小
(二)型水库肥水养鱼承包合同的清理修改、完善工作,由局水利股牵头,局小型水库管理所、涉及乡镇配合。
2.河道治理。沱江河、小远河共管河道的环境卫生治理、水面漂浮物打捞、河道范围垃圾清运以及网箱取缔专项3
治理工作。由局江河办牵头,局水政监察大队、涉及乡镇(街道)和区海事处配合。
河道内乱挖、乱采、乱倒等影响河道环境的治理工作。由江河办牵头,区公安分局、海事处,涉河乡镇配合。
3.城市排污管道治理。加大城市排污管道的日常监管,及时衔接有关单位修复破损管道。由局水资源股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4、饮用水供水工程卫生治理。负责全区11户饮用水供水工程卫生的督促检查。由局水资源股牵头,涉及乡镇配合。
5.水环境治理宣传。大力宣传水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曝光违法典型等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各业务股室配合。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利用新闻媒体,培养树立典型,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城乡居民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第二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郭北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变城乡面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区府发[201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对全镇城乡环境进行全方位、深层次、高标准的综合治理,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高潮,为郭北建设宜居宜游乡镇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街道市容占道
1、取缔流动摊贩和无证占道经营,重点整治范围内达到无擅自批准的占道经营固定摊点、流动摊点;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店外设店、无占道乱堆乱放等违章现象;保持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畅通、整洁、有序。
2、基建工地应设置遮挡墙并进行美化、亮化,已设置的遮挡墙要保持整洁美观。
(二)场镇市容市貌
1、拆除擅自设置的违章广告、牌匾,整治陈旧、破损广告、商业牌匾。各类牌匾应规范统
一、清新亮丽,主要街道无陈旧、破损、脏污的牌匾,无重复设置的牌匾。
2、重点地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灯箱广告、户外广告投射灯等亮化设施完好率达到98%,亮灯率达95%。
3、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公交车站亭、各类线杆等设施干净、整洁,无脏污、破损、陈旧、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街巷容貌保持整洁美观。
(三)场镇环境卫生
1、道路清扫保洁主街道必须达到三扫全保,次街路必须达到两扫全保,巷道和城市外围道路一扫两保,清扫作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保洁作业应达到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和树穴净、果皮箱净)。
2、垃圾及时清运,桶、箱摆放整齐,清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无垃圾运输车辆密封不严,沿途抛撒,桶、箱站点垃圾满溢,桶、箱摆放不到位等现象,做到车走场净。
3、垃圾桶、箱、转运站、袋装化收集站等环卫设施管理到位,及时进行油饰、修补、清洗和消毒;设施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堆积,无异味。
4、公共厕所外观整洁,内部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做到六净(蹲位、粪糟便池、地面墙壁、门窗隔板、管道悬挂物、周围环境净)、三无(无蝇蛆、无恶臭味、无渗漏)、两好(室内设施好、服务态度好)、一有(有防蝇设施);公厕标识规范清晰,外型整洁美观。
(四)村庄环境卫生
1、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围绕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中的清垃圾、清杂物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河渠中的杂物。
2、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进行定期清扫,重点治理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
3、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减少禽畜粪便污染。
4、开展庭院环境治理工作,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
三、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步骤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从2010年3月开始,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城乡环境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明显改善人居和容貌秩序,基本建成能够承载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环保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支撑体系和运行管理系统。具体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展开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10个月时间)
抓好镇容管理、镇貌整洁、村庄清洁等工作,力争在治理镇容及村庄环境卫生、提高保洁水平、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深化阶段(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17个月时间)
集中开展乡镇环境改造、容貌治理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居民文明的新气象。
3、提高阶段(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19个月时间)
结合治理工程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区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
(一)城管办
负责组织协调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组日常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城乡除四害、防病灭病等工作的检查考核,将镇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目标考核与创建卫生达标单位、卫生社区结合。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会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组对户外广告、牌匾、建筑施工工地遮挡墙的设置和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街区、夜景亮化、美化进行规范;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会同公安、工商、经发办等部门加强镇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卫生的检查,督促加强对辖区赶场天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的管理;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无序占道、未经许可占道等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负责公交车站候车棚、站牌站容站貌的监督检查;会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组加强对损害公共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二)党政办
负责将各村、社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素质和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爱护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负责将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综合考核与创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结合起来。
(三)社事办
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会同联合执法组做好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四)经发办
负责对全镇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医疗机构医用特种垃圾处置的监管,确保医用特种垃圾在指定场所集中处置;会同联合执法组、城管办等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和餐厨垃圾处置的管理。
(五)派出所
负责规范客运车辆、出租车、摩托车和外来车辆的有秩停放。
(六)工商所
负责规范场镇内的座商规店,临商规区,流动商贩的管理。
(七)社区居委会
负责辖区内的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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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